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
时间:2019-06-19 09:09

厦财会2019〕31号

各区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要求,自20191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为了解2019年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实施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推进指导工作,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有效实施,为全面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良好基础,财政部会计司在全国  范围内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财会便〔201920号),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统一部署与要求,决定开展我市政府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辖区内(所属单位)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中央部门垂直管理的预算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情况,特别是高校、医院、科学事业单位、中小学等典型行业的经验做法及面临的主要问题,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调研报告提纲(见附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中涉及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等请尽可能的以数据或案例的形式说明。

  二、各区财政局、各市属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201975之前将本区、本部门(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报送市财政局。电子稿(名称统一为“预算编号+单位名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报告”)通过厦门市财政局专网邮件系统发送chenminjing@xmcz.com(会计处陈敏婧)。

  三、请各区、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精神,结合调研掌握的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施情况,因地制宜、有的放矢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开展进一步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和实施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提纲

 

 

厦门市财政局

2019619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淑霞,电话:05922858263陈敏婧,电话:0592505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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