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时间:2019-09-06 20: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福建省财政厅于2019年9月5日作出准予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二、分所执业证书编号:474700293501;

  三、负责人姓名:邢婷婷;

  四、办公场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第一层424室。

  特此公告。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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