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报名参加财政部2020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0-05-27 15:51

厦财会〔2020〕7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规定,财政部下达了《2020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财办会〔2019〕20号),给我市核定的2020年培训名额是:厦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培训人数20人,其他企业培训人数75人;培训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类别

类别一、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下同)、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省市高端会计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类别一简称国有企业类,下同)

    类别二、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省市高端会计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类别二简称行政事业类,下同)

    类别三、其他企业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省市高端会计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类别三简称其他企业类、下同)

二、名额分配及培训安排

根据财政部核定的培训名额,我局经研究决定:

(一)我市参加类别一(国有企业类)培训人数为15人,由国有企业集团各推荐符合条件的1人报名,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2019年(国有企业类)培训”,时间为2020年7月2日至7月15日(厦门第二期)。

(二)我市参加类别二(行政事业类)培训人数为5人,由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系统内各推荐符合条件的1人报名,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2020年(行政事业类)培训”,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8月13日(厦门第三期)。

(三)我市参加类别三(其他企业类)培训人数为75人,由国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各推荐符合条件的1人报名,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其他企业类)培训”,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至7月6日(厦门第一期)。

以上报名人员需经单位同意,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经市总会计师协会初审、市财政局审核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近年内已参加过该项目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培训,厦门市高级会计人才信息库入库人员优先考虑。

三、培训内容

各期具体培训内容详见厦国会院培训通知。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类别一(国有企业类)、类别二(行政事业类)、类别三(其他企业类)参训人员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20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白鹭洲路199号普利大厦16楼)

报名电话:2283923;2280793

协会邮箱:XACFO@vip.126.com

报名提交材料:

经单位盖章的报名表一份(格式见附件1,电子稿发送总会计师协会邮箱:XACFO@vip.126.com)。

报名信息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总会计师协会通知各学员,按时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学习。

五、考核及证书发放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财政部印制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并视同完成培训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各参训人员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由市财政局登记其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六、培训费用

学员免交培训费,由国家财政补贴。学员食宿费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每期学员报到时间为培训时间第一天9:00-21:00;

(二)因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

(三)报到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厦门环岛南路4001号)。

 附件:厦门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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