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反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满足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需要,财政部对2015版通用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要求各地对《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0年8月21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附件:1.关于征求《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财办会〔2020〕13号)
2.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
3.《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联系电话:2858137,联系邮箱:kjc@xm.gov.cn)
厦门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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