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0-11-12 09:27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近期财政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等,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与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厦门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2858137,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 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会便〔2020〕70号)

    2.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3. 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调查征集统计分析:共收到4份反馈意见,采纳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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