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执业许可公告
时间:2022-02-14 16: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福建省财政厅于2022年2月10日作出准予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公司名称: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0213501;
三、负责人姓名:王伟明;
四、办公场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7号213室之二;
特此公告。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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