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2-05-19 09:06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财政部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等并结合科学事业单位实际,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2年6月3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联系电话:2858262,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2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