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9 15:28

  厦财会〔2022〕10号

  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和各部门(市属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二)加强审核检查,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各单位应当根据编报系统中《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并据此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和各部门(市属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成果应用,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遵守保密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涉及的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不宜采用网络版方式报送的,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

  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不参加本次填报)。

  (二)编报方式

  1.网络报送

  我市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采用网络版进行报送。各单位通过登录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主页的“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厦门)”(网址https://112.48.134.200:440),开展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系统登录需要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填报操作手册、视频可在登录后的系统首页下载或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左侧→“在线服务”→ “软件下载”模块下载,通过阅读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收看操作讲解视频进行填报。

  2.权限设置

  (1)市属一级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各区(管委会)财政局:需新增或变更用户信息和权限的,请联系系统管理员(5061657)或市财政局会计处(2858137)。

  (2)市属基层预算行政事业单位:需新增或变更用户信息和权限的,请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或系统管理员(5061657)

  3.区属填报

  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填报事宜由各区财政局与久其公司联系确认。统一报表系统(厦门)由财政部统建统管,市级财政提供运行环境、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能及时通过统一报表系统报送内控报告,各区财政局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时间做好本区内控报告信息系统初始化、填报支持等基础性工作,保证本区内控报告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4.特殊报送

  涉密单位通过下载财政部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并通过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文件(单机版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视屏讲解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左侧→“在线服务”→“软件下载”模块进行下载)。  

  (三)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  

  1.各区(管委会)财政局应当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本级部门(不含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涉密单位通过光盘形式报送),并将本地区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和对口业务处各1份)。各区(管委会)财政局至少报送2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各部门(市属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涉密单位通过光盘形式报送),将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和对口业务处各1份)。有二级预算单位的市属部门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部门所属单位内控报告报送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操作说明材料。

  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请在内控编报系统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查看。

  (二)工作联系方式。

  编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沟通。

  技术支撑电话:5061657

  业务联系电话:2858137

  邮箱:kjc@xm.gov.cn

  附件:1.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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