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报名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26 09:3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6号)有关要求,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我省报名选拔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财会人员踊跃报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昂,0591-87097318。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fjczkjrc@163.com,同时抄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邮箱:kjc@xm.gov.cn。其他具体事项请详见附件。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6日


附: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报名选拔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6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我省报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在省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大型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相关负责人。

  (四)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报名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2022年8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邮寄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昂,0591-87097318。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fjczkjrc@163.com。

  2.资格审核。省财政厅按要求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报财政部会计司。

  (二)选拔考试

  1.笔试。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范围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2022年9月18日(周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会计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试卷进行审阅,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网站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初步安排在2022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选名单

  面试结束后,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申报材料审核、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考察对象名单,据此确定最终入选学员名单。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四、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课堂研修、实地调研、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帮助学员提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

  (一)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培训20天,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等方式为主。

  (二)实践研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有关单位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组织学员撰写研究报告。

  (三)在职自学。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

  (四)搭建平台。通过提供网络教学、邀请学员参加论坛、座谈等,搭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

  五、学员管理

  (一)档案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考核管理。建立考核体系,根据学员集中培训、实践研习、在职自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

  (三)毕业管理。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学员毕业时将颁发毕业证书。取得证书的人员,将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申请财政部课题,参加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予以优先考虑。

  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六、经费保障

  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附件: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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