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4-04-08 08:25

各区财政局、各会计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有关情况,财政部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财办会〔2024〕13号)现将征求意见稿转发,请各区财政局、各学(协)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单位或会员进行讨论,提出反馈意见并收集汇总意见,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及建议报送至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及建议,我局将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反馈财政部。

  (联系电话:2858262,联系邮箱:kjc@xm.gov.cn)

附件:1.财办会〔2024〕13号附件1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财办会〔2024〕13号附件2《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财办会〔2024〕13号附件3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4.财办会〔2024〕13号附件4《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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