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18:01

  接省职改办通知,我省2021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的时间及地点:

  1.申报人员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14日(全天24小时)注册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系统填写申报内容(2021年5月15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成功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仍可修改申报信息。

  2.我市报送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周三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申报人员务必于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过时将无法受理。地点:故宫路98号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1楼

  3. 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请先在厦门市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内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申报注册。

  二、其他申报未明事项详见《关于2021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1]2号)。

  联系电话:  2858137  2858260

  

    附件:1.关于2021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21]2号)

        2.2021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闽会职办[2021]2号附件)

  

 

厦门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1日


相关文件下载:

             1.《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1230号)

             2.《关于修订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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