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厦府〔2015〕6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下达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批计划共下达项目6个(详见附件)。
2.请项目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于
3.请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抓紧组织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并征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研究决策。
4.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共同做好PPP试点项目的政策支持、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