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8: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厦府〔20156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下达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批计划共下达项目6个(详见附件)。

2.项目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于 20171015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节点计划编制,主要节点应包括实施方案编制、研究决策、项目采购、PPP合同签订等。项目前期工作主要节点计划分别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备案。

3.请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抓紧组织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并征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研究决策。

4.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共同做好PPP试点项目的政策支持、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厦门市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7 922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厦府〔20156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下达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批计划共下达项目6个(详见附件)。

2.项目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于 20171015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节点计划编制,主要节点应包括实施方案编制、研究决策、项目采购、PPP合同签订等。项目前期工作主要节点计划分别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备案。

3.请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单位抓紧组织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主管部门研究并征求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研究决策。

4.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共同做好PPP试点项目的政策支持、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厦门市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7 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