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侨博物院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7:08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华侨博物院是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创办的集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华侨华人发展历史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博机构,是中宣部、中国侨联、福建省、厦门市命名的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华博作为全国、省、市各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是厦门市最重要的社会教育资源之一,是联系华侨华人的重要窗口和社会教育的重要窗口。自 2007518“国际博物馆日”开始,华侨博物院开始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展览,2010年开始每年举办多个临时展览供观众参观。华侨博物院作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把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展览为己任,进一步提升社会形象,把华博建设成为弘扬嘉庚精神、展现统战特色的宣传教育基地,更好地发挥了 陈嘉庚 先生的宝贵精神遗产和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功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华侨博物院包括6个部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华侨博物院

财政全额拨款

32

2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华侨博物院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展览,进一步提升社会形象,把华博建设成为弘扬嘉庚精神、展现统战特色的宣传教育基地,更好地发挥陈嘉庚先生的宝贵精神遗产和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功能。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庭院改造工程项目;

(二)、做好基本陈列的提升改造工作及科研工作;

(三)、继续做好文物征集、文物修复等藏品管理与保护工作;

(四)、做好引进与外出展览工作;

(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活动和校园巡展活动;

(六)、完成左翼中庭音视频系统的安装和华博网站综合管理平台;

(七)、继续做好大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 华侨博物院收入预算为969.29万元,同比增长6.58%,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部门专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9.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69.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17万元,公用支出195.30万元,项目支出233.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9.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36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补贴、缴交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公用支出195.3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支出、工会福利经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

(四)项目支出233.24万元。主要用于:

大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布展费用、侨史文物征集费、文物修复费、水电费补助及电路维护、保养材料采购、博物馆志愿者与社会服务、 左翼中庭音视频系统安装、华博网站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五)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无政府采购情况安排。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63万元,同比增加20.54%,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一般定额支出增加引起的款级项目分配的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0万元,与去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华侨博物院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6.63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展览、馆际交流及海外客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6.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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