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广播电视集团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7:13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主要职责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对台宣传,不断提升节目质量和频道频率影响力、竞争力;管理各个频道、频率,转播中央台、省台广播电视节目;制定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宣传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繁荣广播影视创作,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做强做大广电产业;运用各种传输手段,积极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推进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促进高科技在广播电视制作、播控以及传输、发射方面的应用。

二、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基本情况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新闻中心、厦门卫视、广播中心、节目中心、总编室(融媒体中心)等五个节目部门,总工办、技术中心、发射中心等三个技术保障部门,行政管理部、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研究中心等五个职能管理部门。在岗人员916人(其中全额拨款280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集团主要工作思路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集团“转型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和“区域化、产业化、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围绕迎接十九大、宣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这一主线,突出以宣传好服务好厦门会晤为工作重点,实施“三创”联动,即通过节目创优增强发展竞争力,机制创新增强发展驱动力,产业创收增强发展支撑力,进一步抓党建强队伍,强化服务保障,为打造区域性新型主流媒体集团强根固本、增强动力、夯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广播电视集团2017年收入预算为50923.1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92.07万元,下降0.0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095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52.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23800万元;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万元;

5. 上级补助收入146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 结余结转0万元;

8. 其他收入4610.78万元;

9. 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广播电视集团2017年支出预算为50923.1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92.07万元,下降0.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2630.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557.2万元,公用支出278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90.02万元;

2.项目支出28192.2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52.3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4.05万元,下降0.01%,主要是由于隧道广播覆盖项目补助的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级科目)20230.61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及广播节目制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级科目)527.52万元。主要用于广电集团全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194.26万元。主要用于广电集团全额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5.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7.71万元。主要用于与节目生产和创收经营相关的接待活动支出。与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广播电视集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3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3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9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4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7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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