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7-08-09 08: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工作的通知》(厦财库〔201719号),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决算说明如下(含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会本级部门决算、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作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本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高新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报经市人大、市政府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高新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3、审批高新区投资项目及各类企业机构,并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4、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

5、负责高新区基本建设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及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

6、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建立高新区服务系统。

7、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组织高新区信息发布与交流。

9、负责高新区党务、人事、纪检、精神文明、工会、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10、审批直属公司章程、聘任公司负责人,依法监督国有资产运营。

11、协调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分支机构的工作。

12、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加挂统战处)、经济发展处(加挂知识产权处)、建设管理处(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计划财政处(局)、创新创业处、软件园管理处、监察室等8个处室。

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管委会机关

  财政核拨

  36

  34

  软件园管委会

  财政核拨

  0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火炬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拓创新,奋力进取,稳增长,促转型工作再上新台阶,完成工业总产值2145.69亿元,同比增长8%,软件信息服务业实现收入701.20亿元,同比增长20.30%,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外资3.65亿元,完成计划101.50%,固定资产投资241亿元,同比增长19.50%,在园区产业发展、体系完善、财政管理资本运作、载体建设、党建文明建设等五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使得产业竞争力更强更大,创新动能进一步铆足,园区发展得到保障,科谐园区氛围更浓。软件园(含一、二、三期)实现营业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20.3%。园区净增企业377家;新增中国软件百强企业1家(国网信通亿力科技),上市企业2家(美图于港交所上市,吉比特于上交所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2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6家,2016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3家;新增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辅导厦门基地、国家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2016中国优秀软件园区、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最佳投资环境奖、2016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园区、2016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厦门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等荣誉。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火炬管委会年初结转和结余252.79万元,本年收入3157.36万元,本年支出3025.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4.78。其中:机关本级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68.42万元,本年收入2,734.64万元,本年支出2,803.9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16万元。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84.37万元,本年收入422.72万元,本年支出221.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5.62万元。

(一)、管委会机关本级

2016本年收入2,734.6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24.74万元,增长51.0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733.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其他收入1.50万元。

2016本年支出2,803.9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20.85万元,增长89.06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364.54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2.36万元,公用支出222.18万元。

2. 项目支出1,439.36万元。

(二)、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本年收入 422.7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7.62万元,增长19.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2.12万元。

2、其他收入0.6万元。

2016本年支出221.4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6.24万,减少率为14.06%,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支出221.4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管委会机关本级

2016年管委会机关本级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803.9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20.85 万元,增长89.06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9.6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96.36 万元,增长92.38 %。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园区设备设施维护专项、安监专项等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4.49 万元,增长55.28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364.5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13.63万元,增长43.50 %,具体情况如下(按类级经济分类统计):工资福利967.11万元,其中主要为基本工资116.32万元,津贴补贴658.35万元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1.19万元,其中主要为办公费20.17万元,工会经费31.50万元,物业管理费8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1万元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25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支出152.65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支出22.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9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费0.99万元。

(二)、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21.4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6.24万元,下降14.06%,主要为招商宣传专项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4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21.46万元。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管委会“三公”经费支出93.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5.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96万元、公务接待费19.14万元。

(一)、管委会机关本级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31.60万元,支出决算91.25万元,完成预算的69.34%,同比增长1.75%。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出行里程增加因而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3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加强境外招商推介、跨国(境)重大项目跟踪洽谈,借鉴学习其他高新园区单位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规划管理经验等。2016年本单位无组织出国团组,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3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5%,较上一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促进外事工作顺利开展,大力压缩经费、参团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1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7.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与2015年相比, 汽车运行费支出上升18.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出行里程增加。

3、公务接待费1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4%。主要用于高新区单位交流学习、招商推介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16批次、接待总人数139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7.78%,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批次和开支金额,减少费用支出。

(二)、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2016年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39.8%,同比下降54.1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比去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其中: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67.62%,主要是:公务用车出行增加。

3、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主要用于国内外招商项目接待客商、外单位到软件园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批次、接待总人数20人。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92.0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批次和开支金额,减少费用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含管委会机关本级、厦门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管委会机关本级运行经费支出222.17万元,比2015年增加96.26万元,增长76.45%,主要原因增加物业管理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管委会机关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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