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海事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9 18:0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海事法院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32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海事法院的主要职责是:管辖南自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处,北至福建省与浙江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其中包括东海南部、台湾省、海上岛屿和福建省所属港口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行政案件。特点是专业性强,涉外案件多,标的额大,管辖范围广。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海事法院包括17个庭部室(含三个派出法庭),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海事法院

 财政全额拨款

 79

 7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海事法院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品牌创建,努力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扎实履行司法职责,持续营造优良海事司法环境;秉承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履行司法职责,依法审理执行各类海商事案件,持续营造优良海事司法环境。

(二)秉承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积极研判处置新类型案件,积极服务保障民生,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促进两岸交流融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围绕司法公信,积极谋划海事司法保障措施。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海事诉讼与仲裁的良性互动,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调研工作。

(四)强化法院建设,持续夯实公正司法基础。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工作、法院文化建设,扎实稳步推进队伍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海事法院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133.36万元,本年收入 3,618.84万元,本年支出3,576.3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175.8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618.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3.56万元,增长2.3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522.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 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96.42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576.3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14.02万元,增长34.3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06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78.60万元,公用支出486.60万元。

2. 项目支出511.1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576.3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14.02万元,增长34.3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6.28万元,增长155.04%。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案业务费中90万元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行政运行2,539.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15.64万元,增长31.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0.16万元,下降22.75%。主要原因是2015年与2016年支出项目不同所致,2016年办案业务费分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案件审判99.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0.16万元,下降22.75%。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案业务费中90万元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案件执行3.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91万元,下降69.10%。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缴拍卖船舶手续费减少。

(六)两庭建设13.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0.16万元,下降22.75%。主要原因是福州派出法庭临时搬到福建省警察学校,没有交房租。

(八)其他法院支出1.24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76万元,下降95.04%。主要原因是:2015年与2016年支出项目不同所致。

(九)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49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99.67万元,下降72.67%。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退休大部分经费由社保中心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8.35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378.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53.51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8.81万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是:缴费比率下降。

(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23.17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退休1,新录入1人)缴费基数变化。

(十三)其他支出31.85万元。 2015年决算数增加31.8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职工购房货币化补贴,2015年没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9.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 2015年度支出项目为基建支出,2016年基建支出从其他项目中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00.70万元,支出决算73.11万元,完成预算的72.60%,同比增长7.17%。主要原因是2016年出国经费比2015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25.70万元,主要用于赴英国、丹麦考察海事仲裁及海事司法制度、澳大利亚法律培训。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289.74%,主要是:2015年只有1人次出国,20166人次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2.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 %24.35%,主要是:
因车改等原因,用车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4.9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来我单位检查、指导、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8批次、接待总人数617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2%,主要是:厉行节约,大部分接待安排在食堂,减少接待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60万元,比2015年增加183.30万元,增长 60.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财政规定,将上年度列支在项目支出中的105万元,列支在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3.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1231,共有车辆2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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