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2 15:45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厦门经济管理学院主要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内容的培训,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2、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适用性短期培训。

3、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促进高素质、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4、承担厦门市对口支援和帮扶地区及我国西部地区的智力扶贫任务。

5、开展国内、国际合作培训。

6、开展各行业的岗位培训和各类从业资格培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岗位任职能力。

7、承担原厦门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和厦门市军官转业培训中心的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包括1个事业单位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经济管理学院

财政核拨经费

40

3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学院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市经济与法律、法规类的公益培训任务以及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培训项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2017年我院拟举办公益性培训班82期,其中主体班12期,短训班、讲座70期。

主体班次:

1、厦门市国资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

2、厦门市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总裁)高级研修班两期

3、厦门市2016年营职及营职以下军转干部培训班1期

4、2017年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党群工作者人才培训班1期

5、厦门市属国有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班两期

6、厦门市司法局2017年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两期

7、厦门市企业经济管理高级培训班1期

8、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研修班两期

短训班及讲座主要有:

1、公务员培训超市

2、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

3、厦门市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

4、全市保密业务培训班

5、市国资委系统、发改委系统、经信局系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6、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研讨班

7、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统计培训班

8、厦门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9、国资委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

10、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

11、市属国有企业法务人员培训班

12、第三期企业学友提升研修班

13、厦门市司法系统系列培训班

(二)行政后勤工作

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2、进一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3、加强学习型学院的建设工作

4、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

5、加强学院制度建设及执行

6、进一步加强学院改造提升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17年收入预算为1286.0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2.58万元,增长3.42%,主要是由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7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6.05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为1286.0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2.58万元,增长3.42%,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73.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6.61万元,公用支出20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23万元;

2.项目支出212.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2.58万元,增长3.42%,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进修及培训(项级科目)1057.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级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级科目)86.0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级科目)72.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30.6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科目)29.1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的缴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2万元,主要用于来访单位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主要是没有采购计划,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未变化,主要是车辆保有数不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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