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理工学院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1 17: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教〔20173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C}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理工学院从事高等教育事业,是一所与厦门经济特区同时诞生,同步发展的省属公立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学院培养高等专业人才,致力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各类科研活动。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已于2016年制定了“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学校师资水平将大幅提升,学科专业实力明显增强,应用特色鲜明,服务厦门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的成果不断丰富,争取实现跻身全国100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综合实力排名进入全国理工类院校前100位的“双百”目标,成为服务厦门及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成为提升区域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理工学院包括2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9个院、部,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理工学院

全额财政拨款

2041

110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厦门理工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进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全国共遴选100所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和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共99所高校)。根据2016年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普通高校发展潜力报告(2016)》显示,学校发展潜力排名稳步前进,闯入全省36所本科高校10强,在“发展战略、发展质量、发展影响”3个一级指标得分位居福建省6所非部属重点建设高校前列。在最近的福建教育评估中心、广州日报、上海软科等第三方机构对高校办学实力的评价排名中,我校发展潜力居全省第7位,综合办学实力位列全国887所应用技术大学第59位,在全国一千多普通本科高校中名列281位。

一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并全面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内涵式发展,全校上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5个专业通过了专业认证,与宸鸿科技集团联合开展的“双元人才培养暨新干培育计划”首届“宸鸿新干班”正式开班,学生学科竞赛所获奖项级别、数量再创新高;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微电子学院三个学院。5项科技成果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项成果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成果获得青年佳作奖,获奖级别和数量均创我校历史最好成绩。向教育部申报福建省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密苏里学院,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等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建立国际学术联盟;与台湾鼎天基金会、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合作申办“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闽台合作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新增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实施“青年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送出24位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扎实推进和落实基层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施中层以上(含中层)干部担任兼职班导师工作,以“厦理工e起来”微信平台、文明班级创建、亲情教育等为抓手,不断完善学校全员育人体系。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公共服务保障日益完善,完成风洞实验楼、电力电器高压试验中心、南大门改造等工程项目;不断改进和提升后勤服务水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做好校园景观的提升和改造,建设美丽校园;建设覆盖教学、实验、办公、休闲运动区域的校园无线网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理工学院年初结转和结余10337.07万元,本年收入85385.41  万元,本年支出82384.63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 万元,结余分配5157.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80.1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 85385.41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494.36万元,增长9.6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1656.8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拨款2477万元。

2. 事业收入22379.26万元。

3. 其他收入11349.28万元。其中厦门市公务员局人才住房补贴6457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82384.6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345.72万元,增长24.75%,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8326.83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145.57  万元,公用支出13181.26万元。

2. 项目支出24057.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545.5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834.33万元,增长16.08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高等教育49510.79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747.61  万元,增长21.46  %。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系统2015年底下达大量专项资金,造成年底形成大量财政结转资金, 2016年全部完成了2015年底结转的项目资金的支付。

(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40.25 万元,为“灾后恢复重建专项经费”支出。

(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1 万元,为综合大楼的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四)高等职业教育79 万元,为2016年高校高层次人才“三项计划”省级专项经费支出。

(五)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9万元,为“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经费”支出。

(六)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885 万元,为基本建设支出1862万元和“2015年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经费”支出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59.18  万元,下降67.18  %。主要原因是本年基建拨款数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厦门理工学院电力电器高压实验中心、厦门理工学院综合大楼等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减少,拨款数减少。

(七)专项基础科研 24万元,为“设区市属高校科研经费”支出11万元和“省资助设区市属高校科研专项经费”支出13万元。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318.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49.34  万元,下降76.71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决算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由社保基金决算反映,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7.31 万元,系20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十)事业单位医疗728.79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57  万元,下降0.7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基数调整等。

(十一)用于职工货币化补贴的其他支出368.7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7.15  万元,增长263.07 %。主要原因是本年符合职工货币化补贴政策的申请人数有所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上下年度无可比。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30万元,支出决算125.84万元,完成预算的54.71%,同比下降29.19  %。主要原因是学校开源节流,响应八项规定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实际开支呈逐年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3.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9%,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对外交流合作办学。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9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8 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2.1%,主要是: 严控出国(境)人次及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4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持平和下降18.32%,主要原因是:
严控新增车辆、严控公车的使用、加强日常管理等。
    (三)公务接待费3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2%主要用于学术交流、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公务接待、外宾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62批次、接待总人数482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2.73%,主要原因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控各类公务接待活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5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上下年度无可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0.5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67.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79.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3.3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1231,厦门理工学院共有车辆14辆(包含轿车9辆、小型普通客车4辆、大型普通客车辆1辆,其中有2辆已到报废期还没报废、有1辆已接近报废期)。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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