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8:40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工作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

(二)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开展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档案管理的服务;促进失业残疾人再就业。负责审核有关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对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盲人按摩进行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盲人按摩培训、咨询、鉴定、职称评定和就业指导。

(三)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职责:主要以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培训、辅具适配及社区康复指导为主,康复医疗具体组织实施康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拟定有关康复业务计划;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严防差错事故;负责康复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进修、培训和技术考核;督促检查药品 、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抓好病案统计管理 、健全医疗信息系统 。康复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对智障、孤独症、听力障碍、脑瘫等残疾少儿及成人听力障碍的康复训练,并对各类残疾少儿家长进行分类培训指导。

(四)心欣幼儿园工作职责:作为全国首家医教结合的公办特殊幼儿园,单位主要职能是对我市听力障碍、智力障碍、脑瘫智障及自闭症等四类残疾儿童进行学前教育和综合性康复治疗,提供早期教育、保育、特殊教育、康复医疗与训练的评估和指导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财政核拨

22

20

厦门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9

17

厦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财政核拨

20

15

厦门市心欣幼儿园

财政核拨

67

3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小康进程,努力推动我市残疾人民生保障全面提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按照市残联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第三专题“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的学习讨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残联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市残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与主动权。通过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责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激励全体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制定出台《厦门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专项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权益保障、托养等都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市残疾人中仍有低保户6000多人,占全市低保户的40%以上,有600多户低收入家庭,占全市低收入家庭的15%。为确保在“十三五”期间我市残疾人能与健全人一样同步小康,市残联将根据中国残联、省残联和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求,通过开展残疾人需求考察,抓紧制定《厦门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专项规划》,争取在普惠政策中给予残疾人提标扩面的特殊优惠,着力补齐城市民生的发展短板,使其成为我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发展“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文件。

(三)继续为残疾人提供各项优质服务

康复:组织各区人员参加全省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培训,指导、督促各区尽快出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对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精神病患者医疗补助政策的调研、完善工作;就厦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办法、民办康复机构管理及扶持办法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争取早日出台;继续加强康复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厦门市定点康复机构新生入训的评估等工作,制定厦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评估转介制度等;做好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组前期摸底、筛查、初筛、复筛、统计上报等系列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康复医院和心欣幼儿园的康复教育龙头作用,拓展儿童康复新项目,开展脑瘫儿童引导式教育,推进医教结合康复教育新模式。

教育:做好未入学儿童、青壮年文盲、低视力、盲生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为教育部门扫盲工作提供支持。做好全国扫盲试点区同安区扫盲服务工作,同时继续推动思明区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呼吁、支援、协助相关部门为同安区扫盲试点和思明区送教上门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社会保障:继续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残疾人意外伤害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协调市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提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就业:继续做好残疾职工在岗核定、超比补贴、减免审核、保障金征收工作。继续落实好残疾人“两险补助”、自主创业补贴、农村种养业补助、爱心海西书报亭补贴等扶持政策。继续做好残疾人就业指导及推介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已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志愿助残:加大志愿助残工作力度。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打造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

对外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对外交流,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残疾人工作相互学习和交流,创新残疾人工作的服务和管理理念。

(四)加强残联自身建设

加强残联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区、街(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联络员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机关及各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做好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开展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培育发展、规范管理残疾人社会组织,壮大社会助残力量,将保障和改善我市残疾人民生与厦门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有机融合,让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收入预算为11614.94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5028.32万元,下降30.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60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05.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9.10万元。

(二)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11614.94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5028.32万元,下降30.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31.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14.13万元,公用支出78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25万元

2.项目支出5562.2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4.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3420.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4.9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74.5万元,增长20.2%,主要是由于2016年有些项目从其他资金(烟草公益助残专项基金)列支,而2017年则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导致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16年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85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机关退休人员非统发支出。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74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厦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退休人员非统发支出。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交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交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2081101(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676.78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机关在职人员统发、在职人员非统发、非在编人员支出定额支出、办公用房物业费、工会福利经费等支出。

(六)2081104(残疾人康复)259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补助、社区康复服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白内障复明等支出。

(七)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206.9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险、残疾人居民医保缴费补助、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补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工资性补贴、爱心海西书报亭补助、残疾人职业教育补助等支出。

(八)2081106(残疾人体育)28万元。主要用于聋人足球训练基地日常训练及参赛、“残疾人健身月”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2017年福建省特奥运动会参赛和田径、乒乓球、轮椅速滑等重点项目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补贴等支出。

(九)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376.6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宣传文艺、残疾人社会参与和社会共享、补充残疾人福利基金经费、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支出。

(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68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88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37万元。主要用于市残联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由于20162017年均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市残联2016年因公出国(境)预算12万元,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7.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残联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兄弟省市残联来厦调研交流、对口援建单位来厦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预算相比增长4.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残疾人辅具适配研发的康复业务交流方面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数不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1.4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11万元,下降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1231,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9.8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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