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7 23: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56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规定,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无照流动商贩管理、非机动车占道管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此外,还行使《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制订本市市容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检查标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容管理进行宣传、指导、监督、协调,对城区主要道路、城乡结合部、海域沙滩岸线单位、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窗口单位、公园旅游景点和休闲场所、在建建筑工地、过境公路、二次供水等25项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管理等进行量化考评。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题市容管理调研,办好电视台《每日市容巡报》。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包括1个行政机关、2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简称执法局)

财政全额拨款

143

94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执法支队)

财政全额拨款

41

厦门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评办)

财政全额拨款

63

52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执法局主要任务是:以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和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职能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心谋划我市城管体制改革工作。

2、持续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努力构筑协调发展空间。深入指导各区、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加大“四重点”、“五部位”违建拆除力度,加快推进历史违建分类处置和拆后土地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开展“百日治违主题活动”行动,有力推动“两违”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

3、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发挥市、区两级城管办综合协调机制作用,牵头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活动,对占道经营、夜间烧烤、路面污染、占道停车、工地噪声粉尘等进行联合整治;依法开展施工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执法行动,圆满完成中高考控噪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督促违法施工投诉热点工地进行整改;深入开展市管公园、筼筜湖、养犬、燃气、水务专项整治,市管公园、筼筜湖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4、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监督考评,注重运用“互联网+”智慧考评平台、建立微信群等形式,认真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常规考评,全面开展扬尘防治、夜间占道经营和占道烧烤及焚烧垃圾专项考评;深入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全面展开,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品质明显提升。

5、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全力做好防抗台风和灾后恢复重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今年,超强台风“莫兰蒂”正面袭击了厦门,市执法局按市委、市政府部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全力投入到防御台风和灾后恢复重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之中。

6、抓好市容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围绕灾后整治提升工作,在抓紧开展“两违”集中整治的同时,同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一是组织各区执法局严厉打击各类借灾后恢复重建之机从事违法抢建以及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形成市区两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牵头思明、湖里两区和建设、市政、环保、交警等相关部门,组建“两违”综合整治组和市容环境提升组,细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工作制度,着手开展“两违”集中整治、夜间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户外广告店招、指示牌等拆除清理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初结转和结余730.7万元,本年收入8665.11万元,本年支出7729.84万元,结余分配0.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65.5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8665.1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87.42万元,增长2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614.8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07万元。

2.其他收入43.28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7729.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528.25万元,增长2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14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86.8万元,公用支出657.19万元。

2.项目支出1585.8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368.3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259.81万元,增长2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3.8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22.81万元,减少70%。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退休人员统发工资的基本退休费、特区津贴、生活性补贴由社保中心发放。

2. 事业单位离退休4.5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76万元,减少84 %。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退休人员统发工资的基本退休费、特区津贴、生活性补贴由社保中心发放。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09.3万元,此项支出为政策性调整新增的,2015年无此项支出。

4. 行政单位医疗9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6.21万元,减少15.2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降低医保缴交比例。

5事业单位医疗25.0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3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降低医保缴交比例。

6、公务员医疗补助40.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增人增资。

7、行政运行4004.5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67.1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增人增资和政策性调整增加执法局和执法支队人员经费。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7.8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6.41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1)两违测量费以实际拆除两违的面积数计算测量费,2016年较2015年拆除面积下降,支出的测量费较2015年减少239万;(22016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宣传工作,宣传费较2015年增加39.02万;(3)数字城管指挥大厅设备老化,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增加17.01万;(4)工作服的配置标准为每两年配发1套,2016年需更新配发的人数较2015多,支出较2015年增加29.71万;(5)海警三支队经济适用房2015年下半年开始聘请保安协助监管, 2016年支付1年监管经费,2015年支付保安公司半年监管费用,监管经费较2015年增加33.75万等。

10、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137.5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1.4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考评办增加人员经费。

10、其他支出17.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依据政策测算,20163人领取,20151人领取。

11、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7.8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8.63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5年支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同,建设费用不同,2016年支出的是厦门市数字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经费,2015年支出的是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五期经费。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19.3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97.94万元,增长13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此项目为城市维护经费)支出319.31万元,较2015决算数增加319.31万元,系单位职责调整,2016年由市建设与管理局调入我局。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考评经费及减少考评人员。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此项目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奖代补专项)2016年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

七、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72.33万元,支出决算99.55万元,完成预算57.77%,同比下降0.01%。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均较2015年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年初无安排预算,2016年本局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 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 2015年我局因公出国(境)支出1.45万元,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48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变,均为0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2%,主要原因是: 下属单位考评办车辆老化增加维修费。

(三)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1%。主要用于兄弟城市城管执法部门来厦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1批次、接待总人数104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1%,主要原因是外来单位来访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08万元,比2015年增加38.76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12016年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支出9.76万,2015年无此项支出;(22016年食堂用餐人数增加,食堂午餐补助增加支出10.41万;(3)执法支队增人一般综合定额增加支出19万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4.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4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    1. 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