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45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管理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综合管理,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财政局部门包括1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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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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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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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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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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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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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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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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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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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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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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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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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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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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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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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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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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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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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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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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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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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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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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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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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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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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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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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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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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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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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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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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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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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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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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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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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对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抓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推进“降成本、优环境”行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抓手,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大力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支持创新发展。有效缓解融资困难。着力推动贸易便利。打造社会信用环境。
(二)加快重点领域补短板。落实中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工作要求,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城市建设需要和民生保障需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扩大政府有效投资,增强城市发展后劲。优化产业扶持政策,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完善财政投融资体制,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保障短板。
(三)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厦门市实际情况,及时推出一批高质量、精准化改革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优化财政体制机制,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
(四)切实履行职责,支持工作大局。立足“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目标和财政职责分工,勇于担当、高效履职,做好应急保障和日常服务保障,有力支持全市工作大局。保障台风灾后恢复重建。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严肃财经纪律。
(五)2016年厦门市财政部门在G20财政及央行副手会保障、党建工作、法治财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财政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920.30万元,本年收入14336.01万元,本年支出14301.1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6.16万元,结余分配657.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93.3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4336.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9.58万元,增长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3460.43万元。
2. 其他收入875.58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4301.1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33.67万元,增长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7588.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22.98万元,公用支出865.22万元。
2. 项目支出6712.97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472.8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59.54万元,增长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5563.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63.8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财政审核中心、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财政支付中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4个参公事业单位(以下称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人增资及工改增资。
(二)事业运行575.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2.9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会计服务中心、财政信息中心2个事业单位(以下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人增资及工改增资。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9.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3.02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改由社保基金发放退休费。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3.6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4.80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改由社保基金发放退休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5.16万元。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交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73.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6.44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社保处调账。
(七)事业单位医疗82.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1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社保处调账。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71.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34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9.6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7.57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财政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十)预算改革业务112.00万元,全市预决算工作经费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财政国库业务31.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43.37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全市国库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十二)信息化建设1265.6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55.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网络通信费、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十三)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002.6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37.1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减少。
(十四)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13.00万元。
(十五)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8.22万元。
(十六)其他支出165.8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6.8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房产修缮费支出减少。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4.9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72万元,下降1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5.82万元,主要用高嵩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赴德国丹麦瑞典学习考察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技术研发及城市推广政策经验等,林志雄随福建省财政厅赴英国“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培训班,黄德芳随市金融办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开展金融服务业产业群招商、自贸试验区金融及黄金产业合作的主题公务活动,王南榕随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赴芬兰、丹麦和瑞典开展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医疗保障体制和高层次医疗人才引进的主题公务活动。徐元元随厦门市国资委赴学习新加坡自贸区经验、向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工商界宣传推介厦门投资环境和投资机会,施志坤随厦门市发改委拟组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学习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水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做法和经验。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6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加2.4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公出国(境)任务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2.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减少0万元和12.52万元,下降0%和17%,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6.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3批次、接待61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6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22万元,比2015年617.18增加157.0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59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7.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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