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发展改革委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8 19:0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59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发改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重大先行先试政策;参与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提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

(四)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政府投资(包括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和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维护、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初审上报属于国家、省级审批、核准权限的建设项目;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活动;负责指导工程咨询行业发展。

(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拟订全市总部经济发展思路、规划布局和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同城化发展,落实相关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编制新城开发建设、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建设规划;衔接、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

(七)研究提出全市间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部分重要商品、战略物资的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建议,促进可持续发展;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重大政策。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我市价格调控目标,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并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组织实施;组织我市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依法组织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征收、管理价格调节基金;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负责指导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涉案、涉税物品价格的鉴证和评估;做好价格争议调解、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价格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发改委部门包括2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财政拨款

88

88

厦门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含市发改委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

财政拨款

42

38

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财政拨款

62

49

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

财政拨款

38

33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

财政拨款

15

1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降低企业成本,着力补齐城市发展短板,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谋大事议大事,当好参谋助手

1)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完成“十三五”规划等重大文件编制工作。

3)加强经济运行综合协调。

4)着力提升国际化城市水平。

(二)推进产业转型,推动创新创业

1)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2)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3)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4)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5)持续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大重点项目建设

1)全力以赴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全省前列。

2)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加强项目策划生成。

3)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重大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4)牵头直接推动马銮湾片区和地铁建设。

(四)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1)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稳步推进我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

3)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

4)价格改革顺利推进。

5)有序推进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五)落实绿色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大力开展低碳城市和碳交易工作。

3)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六)保基本优结构,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1)推进优质社会资源向岛外发展。

2)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稳定价格市场。一是积极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二是有效平稳市场价格。三是加强清费减负和惠民生工作。

(七)加强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1)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2)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

(八)统筹融合党务业务队伍建设,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扎紧制度笼子,逐步建立责任清单,坚持依法公正用权,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发改委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2359.53万元,本年收入33743.80万元,本年支出25566.24万元,结余分配113.6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23.48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33743.8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0430.36万元,增长153.4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555.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1000万元。

2.经营收入1984.39万元。

3.其他收入204.26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25566.2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271.39万元,增长250.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192.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89.55万元,公用支出902.63万元。

2.项目支出15548.26万元。
    3.经营支出1825.8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2952.8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198.92万元,增长45.7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4229.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10.64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署,进行在职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补缴。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195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81.84万元,下降29.56%。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部门专项经费进行压缩,支出较2015年减少

(三)战略规划与实施15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192.40%。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部署,2016年开展相关项目后评价工作,支出较2015年增加

(四)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99.30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8.10万元,下降28.29%。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部门专项经费进行压缩,支出较2015年减少

(五)物价管理262.52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25.94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部门专项经费进行压缩,支出较2015年减少

(六)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2128.1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75.62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署,进行工资及养老保险调整补缴。

(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36.62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82.35万元,下降19.65%。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部门专项经费进行压缩,支出较2015年减少

(八)新增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91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402.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国库系统改变经费拨付方式,部分前期经费通过主管部门核拨并确认收入支出

(九)经济动员29.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部门专项经费进行压缩,支出较2015年减少。

(十)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7.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11.60万元,上升4704.78%。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发放服装设计行业扶持资金,新增厦门国际时尚周活动项目资金。

(十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3.8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0.29万元,下降59.37%。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署,将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保发放的调整。

(十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2.2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0.79万元,下降88.14%。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署,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转移到社保发放的调整。

(十二)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9.6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69.6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署,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调整补缴。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112.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1.24万元,下降21.74%。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署,进行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调整。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55.6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43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署,进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调整。

(十五)公务员医疗补助42.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上升2.76%。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调整。

(十六)能源节约利用支出34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4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资源循环节约利用工程中央专款。

(十七)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6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4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央专款,减少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中央专款、生物医药集聚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等项目

(十八)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79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4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中央下达服务业发展资金

(十九)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00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29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二十)其他支出210.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8.55万元,上升399.41%。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发放了多人的住房货币化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27.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136.43万元增加490.61万元,增长359.6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27.0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90.61万元,增长359.60%。主要原因是2016年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对指定品种农副食品实行限价的次数增加,发放更多平价商店补贴。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77.04万元,支出决算109.09万元,完成预算的61.62%,同比下降67.95%。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3%,主要用于出国出境招商引资、考察学习。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8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35.24 %,主要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减少出国团组及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9.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20.52%,主要原因是:停止公务用车购置,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压缩公务车运行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8%。主要用于
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调研、兄弟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49批次、接待总人数1092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0.82%,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95万元,比2015年增加110.15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更新一批办公设备、办公场所调整等工作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1231,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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