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负责组织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
(四)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置和查处重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危险物品、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保卫、消防安全监督、公民出入境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
(五)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队伍建设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来厦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以及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所属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确保监所安全。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九)组织指导高崎国际机场区域空防安全和厦门港区、口岸的治安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公安局设内设机构25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9个、执法执勤机构16个;直属机构9个,其中:下设行政区分局6个,下辖专业分局2个,市人民警培训学校1个;设派出所42个。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公安局(本级) |
全额供给 |
1328 |
1342 |
交通警察支队 |
全额供给 |
245 |
235 |
海沧分局 |
全额供给 |
301 |
243 |
思明分局 |
全额供给 |
836 |
828 |
湖里分局 |
全额供给 |
508 |
583 |
集美分局 |
全额供给 |
422 |
402 |
同安分局 |
全额供给 |
442 |
386 |
翔安分局 |
全额供给 |
295 |
240 |
公共交通分局 |
全额供给 |
125 |
98 |
高崎国际机场分局 |
全额供给 |
100 |
107 |
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 |
全额供给 |
321 |
302 |
三、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公安局2017年收入预算为232636.7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8219.81万元,增长41.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263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836.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8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公安局2017年支出预算为232636.7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8219.81万元,增长41.4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7130.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841.17万元,公用支出3851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77.21万元;
2.项目支出75506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836.7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8219.81万元,增长42.21%,主要是由于在职人数较2016年增加、一般综合定额标准提高及安排厦门会晤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40201行政运行(公安)134900.1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3904.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维修(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支出。
(三)2040204治安管理13263.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
(四)2040205国内安全保卫XXX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五)2040206刑事侦查40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六)2040208出入境管理1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
(七)2040211禁毒管理XXX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八)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8550.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九)2040214反恐怖XXX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十)2040215居民身份证管理1895.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2040216网络运行及维护(公安)491.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2040217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08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2040219信息化建设(公安)32153万元。主要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四)2040250事业运行(公安)4836.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204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家安全)XXX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维修(护)费等支出。
(十六)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44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专项的支出。
(十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25.9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846.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2082402交强险罚款收入补助基金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给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支出。
(二十一)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65.1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1.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三)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23.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2120999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科技与设施建设、维(修)护方面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8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8.91万元,公务接待费386.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98.91万元。主要用于境外办案、追逃、情报调研。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68.27%,主要原因是: 2017年国(境)外办案、追逃、情报调研等工作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386.98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相关业务单位协作办案、警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厦财预〔2016〕52号文精神及2017年公安工作可能的资金需求,安排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与2016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595.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95.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04%,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含摩托车)报废。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公安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76.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715.14万元,增长39.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136万元。2017年厦门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市公安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125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5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9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公安局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392.11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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