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8 19: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11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联系我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国家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特区建设服务。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积极参政政,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我市有关法律法规草稿的起草;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为侨界代表、委员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承担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侨联所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全额拨款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任务是:继续做好海内外华侨侨胞联络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人大、政协中侨界代表、委员的推荐安排工作,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牵线搭桥、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回祖籍国、祖籍地投资服务。

(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团的联谊活动。

(三)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

(四)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指导支持基层侨联开展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84万元,本年收入574.19万元,本年支出564.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70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 574.19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1.64万元,减少6.7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574.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 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6. 其他收入 0.05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564.3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43万元,减少2.1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10.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8.09万元,公用支出2.06万元。

2. 项目支出154.19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4.2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57 万元,增长0.8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支出288.8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2.64万元,增长22.29 %。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工资政策性调整并新进人员一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4.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47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压缩。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9.5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3.63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退休金统发移交社保中心。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9,为2016年新增项目。

(五)医疗保障支出14.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20.6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无)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2.99万元,支出决算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同比下降43.44%。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缩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推介厦门自贸区、九八贸洽会、海峡论坛及海外华侨社团联络工作。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2个,分别为组团赴台、赴港公务出访,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个,分别为赴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新丝路”东南亚媒体行及赴越南、柬埔寨、缅甸公务出访;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51.64%,主要是:出国团组数量审批控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3万元,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定额3.1万元/辆标准执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2 %,主要原因是:油价、维修、保险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7.56万元,按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标准严格控制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主要用于海外侨领厦门行考察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2批次、接待总人数53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2%,主要原因是2015年因第八届世界缅华同侨会议接待人数费用有变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4万元,比2015年增加17.29万元,增长76.3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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