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规划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9 20:3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36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一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参与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负责与城市联盟的衔接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有关规划审查报批、已批准规划的报备工作;负责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系统的规划编制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负责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五)负责组织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负责对违法建设影响规划的程度进行定性,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六)牵头负责全市“多规合一”统筹协调和业务协同平台的建设及维护等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以“统筹规划、规划统筹”为目标,创新规划理念方法,构建空间规划供给体系,完善空间规划治理体系,重点抓“多规合一”完善与实施,提升规划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规划机制与程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以统筹规划为抓手,构建城市空间规划体系。

(二)以规划统筹为抓手,完善空间规划治理体系。

(三)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全面深化工作转型职能转变。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关注规划。

(五)以落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凸显城市风貌特色。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1,653.64万元,本年收入15,315.41万元,本年支出 15,381.0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87.98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15,315.4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368.03万元,增长 39.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1,107.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4,207.64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15,381.0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4,428.93万元,增长40.4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978.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38.38万元,公用支出439.65万元。

2. 项目支出12,403.0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 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893.0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73.48万元,增长4.5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7,62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82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的调整。

(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499.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42.7万元,增长21.52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规划宣传费专项经费”、“仲裁诉讼费用”、“展览馆屋面渗漏”等专项经费,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5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5.81 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经费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96.9万元,支出决算85万元,完成预算的78%,同比增长 34.66%。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5.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主要用于学习、考察自行车交通规划等。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2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3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6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468.95%,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有组织2个出国团组,2015年未组织出国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1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有所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7%。主要用于各兄弟省市来厦学习“多规合一”、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96批次、接待总人数105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25万元,比2015年增加35.02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5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2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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