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3 10:44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地方事务和经济、社会问题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对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在遵循“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方针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负有主渠道作用。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性人士的政治安排和考察、举荐等工作,培养和建立骨干队伍。

(三)开展协调和维权服务工作。

(四)为会员和团体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工商专业人员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组织会员参加有关对内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帮助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推动实施“光彩事业”活动。

(五)开展与海外工商社团和其他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络,参与“投洽会”、“台交会”和“厦门会唔”的宣传推介和客商邀请、接待工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促进我市对外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

(六)发展会员和团体会员组织,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管理会员和团体会员组织的数据库;负责原工商业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联系和指导各区商会、所属行业协(商)会自身建设。

(八)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工作。

(九)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代表人士及工商联地位作用的宣传,报送工商界信息;负责厦门工商资讯及文史资料的采编和建档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总商会包括四个机关行政处室,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总商会

财政拨款

38人(含工勤编)

37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总商会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开阔思路、提升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快转型升级。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和我市“十三五规划”,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责任分解,促进企业增资扩产,扩大民间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二)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和加强工商联工作,参与“奋力创建五大示范市”战略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民营经济政策研究,督促落实“44条”,进一步优化民企发展环境。

(四)开展“商人节”活动,扩大惠市活动的成效,促进对内对外交流。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商协会各项工作机制,强化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总商会2017年收入预算为1382.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6.81万元,增长6.7%,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382.6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厦门总商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1382.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6.81万元,增长6.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77.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1.73万元,公用支出17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64万元;

2.项目支出205.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2.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6.86万元,增长6.7%,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973.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48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培训、招商、《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撰编、开展民营办工作等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经费35.36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07万元,其中离退休经费79.06万元;基本养老缴费支出87.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零。2017年厦门总商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总商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4.64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24.6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骨干班香港澳门培训、组织企业家赴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日本、韩国等国及参加商务局境外招商团,宣传推介厦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分享有益经验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商机,吸引他们来厦考察投资。与年预算相比下降33.62%,主要原因是:外侨办压缩出访团组数。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8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工商联、闽商社团及相关单位等的接待活动。与年支出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年支出相比无增减。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总商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8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62万元,增长4.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总商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总商会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总商会2017年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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