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工商联(总商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9 18: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20179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地方事务和经济、社会问题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在遵循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方针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负有主渠道作用。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考察、举荐工作,培养和建立骨干分子队伍。

(三)开展协调和维权服务工作。

(四)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工商专业人员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组织会员参加有关对内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帮助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推动实施“光彩事业”活动。

(五)开展与海外工商社团和其他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络,参与“投洽会”和“台交会”的宣传推介和客商邀请、接待工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促进我市对外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

(六)发展会员,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和管理会员数据库;负责原工商业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联系和指导各区商会、所属行业协(商)会自身建设。

(八)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工作。

(九)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代表人士及工商联地位作用的宣传,报送工商界信息;负责厦门工商资讯及文史资料的采编。

(十)参与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总商会包括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

全额财政拨款

38

3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总商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其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靠前融入,主动担当,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踊跃参与美丽厦门建设,持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形势宣导,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

(二)开展专项调研,努力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44条”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三)加强闽商联络服务,协助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搭建经贸交流平台,促进海内外工商界友好交流

(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六)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夯实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基础

(七)成功举办2016年中国(厦门)商人节活动。

(八)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总商会年初结转和结余44.39万元,本年收入1603.22万元,本年支出1592.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1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603.2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6.82万元,增长4.3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576.5万元。

2. 其他收入 26.71元。

(二)2016本年支出1592.4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7.28万元,增长4.4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39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06.43万元,公用支出187.67万元。

2. 项目支出198.36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75.8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5.72万元,增长4.3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044.08万元,比2015决算数增加168.52万元,增长19.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8.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2.43万元,下降20.9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及有部分项目延续到下年度。

(三)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经费37.0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17,减少12.2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7.67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五)货币化住房补助支出2.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56万元。货币化住房补助是按照政策规定临时申请的费用。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53.32万元,支出决算39.67万元,完成预算的74.4%,同比增加25.5%。主要原因是出国团组数和人数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9%,主要用于企业骨干班香港澳门培训、组织企业家赴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宣传推介厦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分享有益经验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商机,吸引他们来厦考察投资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6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41.77 %,主要是:出国团组和人数增加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9.26 %,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成本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主要用于与各地工商联、统战部门及海内外工商社团联络沟通交流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1批次、接待总人数391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0.68万元,比2015年增加170.09万元,增长19.9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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