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35 号)的批复,现将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房产和测绘管理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草拟相关职责的地方性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负责全市土地房产征收监督、指导和审核、划拨、出让、转让、变更、收购储备;负责全市闲置土地的处置,建设和管理土地矿产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有形市场。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
(四)实施对土地、矿产资源、房地产市场的执法监察;负责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和纠纷的裁决。
(五)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公有住房的管理及租金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的安全鉴定管理,拟定全市危房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部门包括1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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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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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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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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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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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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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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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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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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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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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危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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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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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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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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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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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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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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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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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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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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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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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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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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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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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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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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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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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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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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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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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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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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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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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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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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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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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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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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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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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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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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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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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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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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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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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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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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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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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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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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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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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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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第一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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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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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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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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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第二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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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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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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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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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第一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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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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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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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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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第二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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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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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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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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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第一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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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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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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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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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第二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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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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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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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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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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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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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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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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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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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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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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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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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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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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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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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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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房屋管理所、危改办为临时机构,没有人员编制。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部门完成的主要工作是:
(一)突出重点科学谋划,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落实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健全完善土地市场,科学有序供应用地;完善征收工作机制,超额完成征收目标;地房联动稳步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二)拓宽思路深化改革,合力推进产城融合转型升级。多措并举节约集约用地,改革创新转变用地模式;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扎实落实耕地红线保护;健全批后监管体制机制,推动用地全程监测监管;加强矿产开发生态管护,推进持证矿点综合整治;扎实开展土地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例行督察整改。
(三)简政放权服务民生,倾情倾力增强群众获得感。构建全市房屋管理新体系,推进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做好地灾防治和监测,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积金惠民服务推陈出新,网上审批服务更加便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厘清信访工作界线,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四)夯实基础强化支撑,努力提升基础业务保障能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构建法治国土房产;持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扎实开展权籍管理基础工作;谋划测绘管理提升方向,加强测绘应用服务保障;全面夯实信息化数据基础,大力推进信息成果共享。
(五)内部建设长抓不懈,国土房产事业稳步发展。“两学一做”重在实效,踏石留印狠抓党风廉政; 优化组织构架和职能建设,扎实开展干部人事工作; “马上就办”提升效能,科学实施绩效管理; 能力建设内强实力,抓牢内控服务大局; 强化宣传外塑形象,文明建设凝心聚力。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046.26万元,本年收入36,683.36万元,本年支出33,886.2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793.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50.31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6,683.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474.12万元,下降22.2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4,288.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145.06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2,382.8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亿元。
6. 其他收入11.65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3,886.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724.28万元,下降22.3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20,260.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006.31万元,公用支出3,254.11万元。
2. 项目支出12,024.4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1,601.38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0,156.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29.18万元,下降5.4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79.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11.65万元,下降66.06 %。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转为社保中心发放。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12.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1.68万元,下降26.9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55.77万元,此功能科目为2016年新增科目,主要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3.85万元,此功能科目为2016年新增科目,主要核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9.74万元,此功能科目为2016年新增科目,主要核算补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274.0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5.91万元,下降16.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缴交基数。
(七)事业单位医疗102.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27.6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缴交基数。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16.8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17万元,增长10.57 %。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变动及缴交基数变动而增加。
(九)行政运行11,050.2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33.35万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4.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34.54万元,下降49.02%。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档案大楼基建款和“中国温泉之都”经费等。
(十一)地质灾害防治1,393.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9.37万元,下降11.96%。主要原因是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减少,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减少。
(十二)事业运行3,201.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18.36万元,增长15.03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支出的经费。
(十三)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3,692.6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60.53万元,增长65.43 %。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安排了档案大楼基建结算款。
(十四)基础测绘1,131.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21.63万元,下降47.45 %。主要原因是2016年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支出减少。
(十五)事业运行(测绘事务) 1,736.6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9.79万元,增长15.25 %。主要原因是房产测绘人员经费增加。
(十六)其他测绘事务支出235.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2.97万元,下降15.42%。主要原因是2016年测绘部门专项支出减少。
(十七)廉租住房42.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56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由于承租廉租住房的住户的承租条件审核不通过,承租住户减少。
(十八)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1.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6.06万元,下降56.45%。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了非住宅租金评估及政策调研预算。
(十九)购房补贴507.69万元,此科目为2016年厦门市不动产中心增加安排个人购买小城镇普通住房财政补贴支出。
(二十)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615.7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963.95万元,下降82.80 %。主要原因是2016年直管公有住房思明片区移交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直管公有住房大修、中修费用未完成结算报销程序。
(二十一)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321.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21.98万元,此科目为新增科目。主要原因是2016年从此科目安排不动产调查业务系统整合改造等信息化项目费用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67.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22 万元,增长20.06%。主要原因是2016年申请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出比2015年增加。
(二十三)国土整治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41.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从此功能科目安排支出。
(二十四)矿产资源收入安排的支出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42.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从此功能科目安排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27.9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697.81万元,下降63.47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800.8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77.70万元,增长53.08 %。主要原因是2016年档案大楼基建结算款增加。
(二)土地出让业务支出631.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1.92万元,增长12.84 %。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缴交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
(三)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695.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74.67万元,下降60.73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管护费支出数减少
(四)土地开发支出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935.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此支出。
(五)耕地开发专项支出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7.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此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65.79万元,支出决算196.87万元,完成预算的74.07%,同比下降9.21%。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赴香港学习地铁上盖综合体开发模式和赴台开展房地产行业考察交流。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29.89 %,主要是:赴港、赴台经费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0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83.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00%和 7.94%,主要原因是: 部门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特别是车辆油耗、维修等方面的管理,在保证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节约车辆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8%。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94批次、接待总人数803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0.1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国内接待量减少,相应公务接费用下降。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9.59万元,比2015年增加183.47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7.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9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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