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8:42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宗旨、性质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和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施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推动无偿献血、捐献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事业的发展,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卫生、社会福利事业相关活动。
     (四)组织学校和社区开展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人道主义的相关活动。
     (五)宣传《红十字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红十字会会务知识。
     (六)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城乡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活动。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入2017年市红十字会预算的机构1个,即市红十字会本部。

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红十字会

全额拨款

15

1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福建省红十字会以及市委、市政府等文件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以职责为依据实施系列关爱行动,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理念,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

(二)大力推进“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无偿献血、献造血干胞、献遗体器官)等核心业务工作的落实,抓好人道传播以及筹资救助等工作落实。

(三)加大对红十字精神的传播和红十字人道救助活动的宣传力度,开展防控艾滋病、结核病等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学校广泛开展体验式生命教育活动;

(五)加强对台服务和交流交往工作,继续推进“厦金航线”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建设以及与金门交往合作等活动,加强两岸在灾害、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做好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等工作;

(六)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服务金砖国家会议和厦门文化建设做贡献;

(七)加强与其他群团组织合作,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开展联谊、公益宣传活动拓宽服务平台,推动核心业务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红十字会2017年收入预算为790.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77万元,增长6.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2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790.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77万元,增长6.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16.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4.45万元,公用支出10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55万元;

2.项目支出27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0.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77万元,增长6.8%,主要是由于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以及在编人员社保费调整等的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基本支出516.22万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74万元。

201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74万元。此次预算编制是根据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通知和市财政局具体部署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红十字会基本任务、工作职责、事业发展规划、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发展建设需要,在继续加大对人道救助、救护工作,扩大红十字宣传,加强对台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以及交流工作的投入,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具体项目逐一编制,主要项目有:

1、举办红十字培训活动经费76.4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红十字专干培训、宣传骨干培训、全市社区红十字骨干及应急救援培训、志愿服务队培训等。

2、对台工作经费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两岸红十字交流交往活动、开设“生命救助绿色通道”、举办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和志愿者交流会。

3、红十字宣传经费98.98万元,主要用于:(1)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志愿者日、海峡论坛等重要活动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等报刊登红十字宣传专版;与《海西晨报》开辟“红十字之窗”栏目;与厦门晚报合作开辟急救公益培训专栏等;(2)订阅《中国红十字报》和《博爱》杂志;(3)编辑出版《厦门红十字会》双月刊;(4)户外广告版面的日常管理维护更新;(5)应急救护、防灾减灾书籍及宣传手册印制等费用。

4、创建工作经费14.1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学校交流、培训学校体验式生命教育活动。

5、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活动经费13.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再动员、高分辨(进一步配型)联系和服务、体检联系和服务、捐献前体检联系和服务、捐献协调和服务、捐献后慰问并定期体检服务等以及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宣传、登记、见证、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遗体和器官捐献文化馆修缮等。

6、备灾救灾经费36.75万元,购买毛毯等救灾物资及运输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厦门红十字会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红十字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组团人数为0。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3.62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主要用于国内外组织机构和上级业务部门来我会考察、调研、指导、联系联络及交流交往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17年将继续从严从紧使用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2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为增加工作人员人员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红十字会车改后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厦门红十字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98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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