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意见。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动员组织协会会员和协会志愿者,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活、生产服务和“优生、优育、优教”服务,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促进人口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弘扬先进的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组织和教育会员依法参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开展维权活动,参与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负责全市幸福工程的相关事宜。结合实际开展资金募集和项目救助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和较大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以及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支持他们根据实际开展活动。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与国际计划生育非政府组织、国内兄弟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省计划生育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包括2个内设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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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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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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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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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计划
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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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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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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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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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主要任务是:围绕全市计生工作总体部署,突出群团组织优势特点,全面加强各级协会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基层基础,深化计生基层群众自治。
(二)提升“四联创”创建水平,促进计生协会工作平衡发展。
(三)扩大企业和流动人口组织覆盖面,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四)强化群众性的宣传倡导,营造婚育新风。
(五)开展生育关怀项目,争创品牌特色。
(六)推进争先创优,实施精品工程。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收入预算为802.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5.4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02.78万元,其中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802.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5.4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5.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3.34万元,公用支出68.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98万元;
2.项目支出267万元;
4.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190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5.40%,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有所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25.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二)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2100101(行政运行)308.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以及日常办公、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57万元。包括计生协服务经费222万,计生协业务工作经费45万元,农村计生帮扶1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四联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青春健康知识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项目以及“三优”工作;开展农村计生帮扶、基层群众自治、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工作、生育关怀——金秋助学、幸福工程、计生家庭意外险、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等宣传服务;协会业务培训、宣传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四联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青春健康知识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项目以及“三优”工作,举办全市理事、常务理事、计生协会工作等会议,开展幸福工程、计生家庭意外险、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等宣传服务,创建幸福家庭,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流动人口和企业计生协会的组建、宣传、培训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减少;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新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定额标准安排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5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1.9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共有车辆3辆,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以及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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