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7 22:4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金〔2017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20155月起陆续有费用支出,所以2015年决算与2016年一整年的决算无可比性)。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市金融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生态、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指导和协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及金融产业集聚区、厦漳泉金融服务同城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金融招商引资,会同有关部门规划、组织、协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

(三)协调、服务中央驻厦金融监管部门、驻厦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拟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

(四)指导、协调地方金融重大事项;参与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具有融资性功能的地方企业的检测、评价和绩效评估。

(五)负责股权投资类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市场准入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协助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六)配合中央驻厦金融监管部门在厦开展金融监管工作;协助配合打击金融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牵头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全额拨款

 19

 1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任务有:

(一)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试验。推进自贸区各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2016年金融重点试验任务26项,已完成20项,另有6项尚待中央监管部门批准。

(二)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海峡银行、泉州银行、台湾中国信托银行厦门分行、长江证券、联讯证券福建分公司、台湾富邦股权投资公司、浦发银行总行对台金融服务中心、邮储银行总行两岸金融研发中心、两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等落户厦门。翔业集团财务公司开业,厦门金融租赁公司完成会商,建发集团财务公司、厦门银行和金圆集团消费金融公司列入规划。加快筹建百富证券、金圆统一证券、天圆再保险、仁安紧急救援保险、泰昌民营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

(三)促进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大上市扶持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修订《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提高扶持奖励标准,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四)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出台《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股东定向借款实施细则》《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财政扶持奖励实施细则》等系列政策,支持小贷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整合政策性担保资源,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与服务。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142.71 万元,本年收入 8426.53万元,本年支出8051.4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517.76 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 8426.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8426.46 万元。

2. 其他收入 0.07 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 8051.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四舍五入后略有尾差):

1. 基本支出503.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437.80 万元,公用支出 65.62 万元。

2. 项目支出7548.06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051.48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0.87万元,支出决算1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于2015年成为市直部门,5月开始有费用支出,因此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不具有可比性):

(一)因公出国(境)费 9.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赴新西兰洽谈与当地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项目。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外地金融监管单位以及金融机构、企业开展金融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4批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3.8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3.8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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