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5:58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下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经济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协调各种交通运输形式,组织拟订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通讯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和组织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生产、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与年度计划。

3承担全市公路、铁路、公共交通、航空、邮电等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控、预测和运行信息发布责任,依法协调解决交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全市公路、公共交通、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责任;协调全市铁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安全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

5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对道路客货运输、运输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和现代物流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力和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业的审核、审批、报批与监管等工作。

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至全市交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审计

8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开发、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环保、节能工作

9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责任;拟订和实施本地区交通战备保障计划,建立国防交通保障力量,组织实施本地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交通运输保障,配合军事部门做好民兵预备役及征兵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担道路涉外运输的审批、报批与监管责任;承担道路交通运输合资、合作、独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及国(境)外交通运输企业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核、报批与监管工作;归口协调、管理系统对港澳台交通与合作工作。

11、归口管理、协调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包括1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机关

行政机关

47

43

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95

88

厦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2

185

厦门市交通职工疗养院

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9

9

厦门市综合交通运行信息指挥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9

6

厦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5

12

备注:

1、厦门市综合交通运行信息指挥中心加挂交通职工疗养院,由于信息指挥中心为全额拨款单位,而交通职工疗养院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依据财政管理的要求,分别两种情况上报预算;

2、除上述基层预算单位外,纳入部门预算归口管理的交通基础设施资金代建单位包括:市公路局(基建)、市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沧投资集团公司、同安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住宅建设集团、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交通)。

三、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7年力争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超过450亿元,实现公路运输总周转量进一步增长。

2017年,重点抓好7项工作:

1、全力做好金砖会晤筹备工作。一是对主要交通通道进行综合整治,优化道路景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以“三线四片”重点区域为核心,开展环岛路、环岛干道等6条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和云顶南路、文曾路等12条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推动实施马青路、海翔大道等主要干道路面改造、厦安高速厦门出口扩建工程和沈海高速路灯照明工程。二是推动运输服务保障水平提升。加快公交和出租车更新、车容车貌改善以及公交站点提升改造工程,持续提升公交、出租车和客运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安全工作。加快推动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二期平台大交通协调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完善动态监管工作联动机制,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2、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在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领域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和提升,加快厦漳泉龙同城化进程。一是加快重要通道建设。基本建成“两环八射”快速路网和新城、产业基地主路网,力争建成海沧货运通道、国道324改线等8个项目;推动开工建设滨海东大道、海沧疏港通道、芦澳路等6个项目;继续建设第二西通道、同翔大道等17个在建项目;推动翔安机场高速北段、第二东通道、第三东通道、溪东路等重点前期项目工作;抓紧开展新一轮快速路网的规划梳理。二是加快综合枢纽建设。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厦门北动车运用检修所与迁建普速列车整备所工程的建设,力争年底全部投产;积极做好福厦高铁各项前期工作,年内全线动工;开展厦门北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

3、突出民生保障持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继续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一是持续优化公交线网。按照《厦门市公交发展总体规划》,依托轨道施工、公交场站建成投用等契机,大力调整化化公交线路,进一步提升公交线网密度、公交运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公交场站体系,为公交线网优化提供基础条件支撑。三是推动公交智能化建设。完成BRT智能化系统的升级改造,着力提升BRT的运营安全、科学调度和辅助决策能力。四是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贯彻落实网约车实施细则,规范网约车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五是加快推进轨道交通运营筹备工作。力争轨道交通1号线年底前顺利开通试运营六是推进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形成轨道交通1号线公交配套及应急疏运方案推进公交、BRT、轨道交通等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尽快形成畅通、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

4、深化改革创新做强做大现代物流业。深入实施千亿产业链(群)培育工程,打造海峡西岸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服务业集聚区。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智慧物流城市与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二是打造新通道。以中欧(厦门)班列为平台,力争班列运量保持稳步上升,开行115列以上;放大中欧班列辐射牵引作用,打造国家新物流通道,启动开行中欧(厦门)直达班列方案研究;深度开展区域物流合作,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开辟内支线,新建赣州陆地港,为港口和物流产业拓展腹地提供平台。三是推进载体项目建设。以促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进产业聚集,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建设,依托物流节点城市和交通枢纽,结合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重点推进关键枢纽(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多式联运平台(海投临港国际物流中心)、创新型物流节点(集美物流园)等项目建设。

5、持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服务水平。一是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突出公共交通服务保障优势,精心组织做好2017年春运、国庆黄金周等假日和投洽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军交运输保障;进一步推动公路养护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易涝点排查、改造,提升公路网综合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法治交通建设促进依法治交。做好《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交通规范性文件进行疏理,做好“立改废”各项工作;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完善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公交、出租服务考评,落实《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暂行办法》,促进公交、出租车、旅游客运、货物运输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质量信誉考核和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三是发展绿色交通。突出以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降耗减排为导向,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节能低碳产品。四是加大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推动与媒体、市民互动,加强重大政策发布和突发事件舆情应对

6、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抓紧抓好安全稳定工作。一是全方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守安全红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专家巡查制度,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桥隧消防、防涝等领域安全监管;探索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理控,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严厉打击惩治违法行为,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继续抓好行业发展稳定。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重视做好舆情工作及时掌控行业动态,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主动应对热点、难点问题,强化主体责任,积极有效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行业稳定

7、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一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二是抓好行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抓好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不断加强和改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责任考核;继续深入实施党风廉政保障工程;进一步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深入挖掘和宣传反映交通运输行业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行业干部教育培训、交流锻炼力度,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四是从严从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整体水平。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为344762.0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49309.12万元,下降30.2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341627.29万元;

2.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131.31万元;

3.历年结余安排3.46万元;

4.其他资金3000万元。

(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344762.0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49309.12万元,下降30.2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05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3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6.14万元,公用支出1853.25万元;

2.项目支出3357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627.2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429万元,增长5.38%,主要是由于部分归口管理交通建设资金由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改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轨道交通行业监管系统及出租车应急预警系统升级改造等方面建设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3.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16.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1.93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193.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人员及5.12退休干部医疗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14.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01.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单位的医疗补助支出。

(九)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7051.7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预算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2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维保、出租车更新及公交线路优化等方面支出。

(十一)公路建设24700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交通基本建设(除地铁、机场外)支出。

(十二)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190万元。主要 四桥一隧”被损坏路产修复支出。

(十三)公路和运输安全2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管理支出。

(十四)公路运输管理610万元。主要用于闽D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582.11万元。主要用于大交通办归口管理的交通改善专项资金支出。

(十六)公共交通运营补助74000万元。 用于全市公交票改政策引起企业票价减收补贴、取消空调收费票价减收补贴、城乡一体化票价减收补贴、老人卡优惠群体乘车补贴及BRT运营企业亏损补助及BRT场站维修补助经费。

(十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582.6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执法辅助人员经费、交通信息中心业务经费、东孚马巷治超点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50万元。主要用于厦蓉欧专列补贴、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补助等物流扶持支出。

六、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1.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83万元,公务接待费12.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6.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83万元。主要用于推介中欧中亚国际货运班列、拓展货源、开展供应链服务合作支出。和上年预算相比增长35%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出国人数比2016年多2人且出访目的地不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中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和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76.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6.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年预算相比增长6.8%,主要原因是:交通执法支队执法用车2016年度下半年增加而2017年按全年标准预算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3.2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3.59万元,增长9.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采购预算总额135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9.85万元。

(三)国有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 20161231,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93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792.1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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