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16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
(2)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协调假日旅游工作;指导区级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负责组织和指导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区域合作和对外交往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重要旅游商品的开发。
(4)负责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指导乡村旅游开发与规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新建、改建的旅游项目;组织实施旅游统计工作。
(5)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和标准对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
(6)拟订涉台旅游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厦门与台湾地区旅游交流与合作;负责赴台湾地区旅游事务;指导厦门与台湾地区双向旅游和旅游投资工作。
(7)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和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8)拟订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旅发委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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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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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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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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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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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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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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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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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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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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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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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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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会议展览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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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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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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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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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旅发委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国家旅游局发展全域旅游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旅游会展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好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持续打响“美丽厦门”旅游品牌,不断丰富产品供给、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迎接旅游会展业发展新时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策引领,产业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提升服务质量,旅游会展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发展乡村旅游,旅游富民建设进一步推进
(四)抓好厕所革命,旅游景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培育旅游新业态,旅游产品进一步丰富
(六)推进公共服务建设,旅游会展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七)实施精准营销,“美丽厦门”亮丽名片进一步擦亮
(八)持续先行先试,厦台旅游合作进一步拓展
(九)开展示范区创建,旅游景区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十)推进深度融合,旅游会展互促互融发展进一步加强
(十一)开展自救互救,灾后重建工作进一步加快
(十二)加强自身建设,旅游会展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旅发委年初结转和结余1,908.34万元,本年收入29,738.48万元,本年支出26,050.1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23.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73.20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29,738.4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616.62万元,增长34.4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6,458.0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563.12万元。
2. 事业收入2,799.37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481.02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26,050.1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270.82万元,增长25.3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853.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1.09万元,公用支出3,072.19万元。
2. 项目支出21,196.9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381.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856.20万元,增长18.4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62.96万元,减少77.89%。主要原因是政策改革等。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6.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9.70万元,减少82.04%。主要原因是政策改革等。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2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3.2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改革等。
(四)行政单位医疗37.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减少3.2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缴交基数调整等。
(五)事业单位医疗20.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缴交基数调整等。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4.9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缴交基数调整等。
(七)行政运行822.7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9.83万元,增长32.0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缴交基数调整等。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11万,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加0.85%。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九)旅游行业业务管理604.8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3.09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4,672.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68.09万元,减少3.47%。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一)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53.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482.33万元,增长629.54%。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二)其他支出32.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减少5.66%。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三)事业运行63.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03万元,增长53.5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及缴交基数调整等。
(十四)其他商贸事务支出3,569.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267.01万元,减少54.45%。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五)台湾事务20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16.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16.36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十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8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563.1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463.12万元,增长2,975.4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10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463.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46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列支。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18.68万元,支出决算266.41万元,完成预算的83.6%,同比下降29.3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财经纪律,控制“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2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9%,主要用于参加境外大型展会,进行旅游推介促销。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2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6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81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31.53%,主要是: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团组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0.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辆1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 %和3.13%,主要原因是: 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费,控制车辆运行各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4%。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兄弟省市业务部门来厦考察、学习及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9批次、接待总人数727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6.94%,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13万元,比2015年增加20.85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是按年度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3.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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