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4 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精神,按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农〔2017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

(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农民建立和实施多元化增收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指导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五)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康建设;落实边远山区和水源保护区实施移民造福工程。

(六)指导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七)指导农村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平台建设。

(八)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九)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划。

(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十一)贯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

(十二)执行主管产业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十三)承办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涉外涉台事务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人数

农业局(农办)机关

行政机关

47

45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参公单位

35

31

市农业机械监理所

参公单位

42

41

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参公单位

10

9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参公单位

17

17

市种子管理站

全额拨款

7

7

市植保植检站

全额拨款

7

7

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

全额拨款

24

2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为目标,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一)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多渠道促进农民转产增收。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885元,同比增长7.6%,总量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二)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城市保障功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43.7亿元。工厂化培育蔬菜种苗1.6亿株。开展涉农科技计划项目52个,累计建成农业“五新”基地1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三)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93亿元,增长2.1%。休闲农业接待游客470万人次、总收入5.35亿元,增长18.9%。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实现销售收入670亿元,同比增长8.9%

(四)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强化“短板”意识,加强农村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2024家、家庭农场316家。共建设14个镇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耕地流转率达3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力推进,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有序进行。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若干意见》各项措施,下达2016年农业灾后重建市级补助资金7230万元。推动水稻保险、蔬菜保险等相关农业保险工作,全市灾后重建贷款意向额度达8330万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834.95万元,本年收入9238.78万元,本年支出8560.4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12.7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9238.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52.48万元,增长8.8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9023.6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3.66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156.24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58.92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8560.4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213.89万元,减少27.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603.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78.12万元,公用支出825.78万元。

2. 项目支出1956.57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371.5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83.96万元,增长(下降)4.3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31.61%。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转本年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9.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736.99万元,下降69.7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心统一列支。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20.2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0.27万元,下降83.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心统一列支。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3.0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83.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6.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6.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

(六)行政单位医疗86.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92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缴交基数调整。

(七)事业单位医疗37.5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缴交基数调整。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38.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缴交基数调整。

(九)行政运行4334.3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38.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计算标准调整。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6.24万元,下降83.84%。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一)事业运行894.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7.2万元,增长30.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计算标准调整。

(十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49.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35万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三)病虫害防治25.4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8.77万元,下降82.34%。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四)农产品质量安全634.6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47.72万元,下降41.36 %。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五)执法监督101.4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4.49万元,增长174.49%。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六)农业行业业务管理182.0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71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七)对外农业交流与合作5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八)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十九)农村公益事业99.9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5.51万元,增长309.21%。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二十)其他农业支出172.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73.53万元,增长下降83.47%。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二十一)其他支出39.6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14.01万元,下降84.38%。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列支。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6.3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70.15万元,下降97.9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26.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2.65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基建工程尾款。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19.95万元,支出决算68.84万元,完成预算的57.39%,同比下降47.54%。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3.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4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16.99%,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2%。主要用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在厦门开展农业、农村、农民、移民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及调研接待;境外来厦考察农业的外宾等接待;其他省、市、县人员来厦调研、考察“三农”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5批次、接待总人数69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0.71%,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5.13万元,比2015年增加121.51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3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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