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7〕34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二)依法组织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各类商事主体登记备案以及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行政许可工作。
(三)依法组织实施商事登记与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开展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指导、监督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健全商事诚信监管机制。
(四)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制度,推动落实市场业主责任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等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五)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依法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八)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培育保护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广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
(九)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建设工作,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
(十)组织查处各类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组织行政执法办案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三)对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属行政机关,属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市局机关及直属的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区市场监管局,市广告监测管理中心、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3个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176 |
176 |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148 |
148 |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105 |
105 |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84 |
84 |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84 |
84 |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83 |
81 |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
63 |
63 |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事业 |
105 |
75 |
厦门市广告监测管理中心 |
事业 |
10 |
10 |
厦门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事业 |
85 |
68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作为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发展显现新活力。
1.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2. 食品药品审批进一步简化。
3. 服务企业发展成效明显。
(二)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取得新成效
1.稳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2.统筹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
4.扎实推进三品一械严管严控到位。
(三) 完善监管模式,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得到新提升
1.市场监管跨部门综合执法框架初步形成。
2.“双随机”监管模式有序推进。
3.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四) 强化执法治理,市场秩序整治取得新进展
1.竞争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2.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推进。
3.网络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4.各类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 夯实履职基础,市场监管系统形象展现新面貌
1.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2.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3.信息化支撑作用充分发挥。
4.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初结转和结余9,751.33万元,本年收入46,909.88万元,本年支出46,583.2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487.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90.2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6,909.8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218.59万元,增长27.8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4,128.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802.29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亿元。
6. 其他收入1,979.1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46,583.2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735.65万元,增长29.95%,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7,576.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025.89万元,公用支出6,550.49万元。
2. 项目支出8,680.94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325.91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4,305.8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302.65万元,增长30.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1501)26,077.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982.19万元,增长36.5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原食药局、工商局经费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运行(2101001)98.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64.64万元,下降91.55%。主要原因是原食药局2015年结转经费,机构合并后2016年不再安排该项经费。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502)1879.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27.72万元,增长39.04%。主要原因是一照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1002)2,987.8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51.45万元,增长788.1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新增食药安全抽检经费。
(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011504)1,107.6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74.29万元,下降53.50%。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督检测检验专项没有安排预算。
(四)执法办案专项(2011505)143.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06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减少。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2011506)20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2.5万元,下降30.83%。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减少。
(六)事业运行(2011550)503.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5.33万元,增长36.73%。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运行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2101050)3,515.4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45.33万元,增长110.49%。主要原因是审评认证中心人员增加、食药研院预算安排增加。
(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1599)27.8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4.26万元,下降61.36%。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安排户外广告抗台抢险及违章拆除专项。
(八)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060599)30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0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信息化建设项目。
(九)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941.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63.26万元,下降66.43%。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中心发放。
(十)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49.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0.28万元,下降69.12%。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中心发放。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493.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493.3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养老制度改革,社保支出增加。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563.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7.65万元,下降17.28%。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社保基数调减。
(十三)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77.6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71万元,增长27.4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十四)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267.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十五)药品事务(2101012)28.5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55万元,下降57.4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减少。
(十六)食品安全事务(2101016)91.4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09万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出数减少。
(十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101099)374.5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81.31万元,下降42.89%。主要原因是食药研院项目支出减少。
(十八)其他支出(2299901)566.8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468.02万元,下降72.14%。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886.41万元,支出决算375.38万元,完成预算的42.35%,同比增长2.48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安排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学习借鉴规范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等。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经审批安排出国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43.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78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运行费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经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主要用于国内各地兄弟单位来我单位考察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74批次、接待总人数141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9.5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中关于公务接待的具体要求。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3.79万元,比2015年增加1,267.77万元,增长41.08%,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规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开支范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9.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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