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6:56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集美鳌园景区的旅游管理;2)履行香港集友银行股权、管好用好每年收益金;3)接待到集美参观游览的海内外客人;4)负责联系陈嘉庚先生海外亲属及集美校友。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内设5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

财政核拨

27

25

厦门市集美图书馆

财政核拨

20

18

陈嘉庚纪念馆

财政核拨

16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抓好党建工作、景区建设与文物保护工作、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加强海外联络工作及安排好香港集友银行收益资金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工作

(二)抓好龙舟池改造及景区内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三)办好“嘉庚杯”海峡两岸龙舟赛和“嘉庚精神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与陈嘉庚先生后裔、集美校友及南侨机工后裔的联络工作。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C} (一){C} 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2017收入预算为4398.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5.97万元,下降0.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9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8.43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9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71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4398.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5.97万元,下降0.5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88.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4.59万元,公用支出269.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64万元;

2.项目支出311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8.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4.03万元,增长19.07%,主要是由于新增在职人员5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3.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图书馆支出524.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业务费支出。

(三)博物馆支出238.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业务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4.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年相比未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未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未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因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2.60万元,其他资金4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表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