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总工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3 08:13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责。 

     2、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代会的各项决议。 

     3、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 

     4、加强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5、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6、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8、协调劳动关系,参与调节社会矛盾。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9、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10、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建设,开展职工政治思想、科学文化技术教育和文娱、体育活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11、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审计工作。管理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 

     12、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等重大课题,开展调查和研究。 

     13、协助市有关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班子,抓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14、发展同台、港、澳工会和国外工会的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总工会内设10个职能部室(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教部、民管部、经济部、法律与保障部、财务部、女职工部、审计室)、9个产业工会(机械化工能源工会、开发区电子信息工会、财贸工会、轻纺医药烟草工会、交通建设工会、市直机关工会、科文卫体工会、教育工会、金融工会),下属3家事业单位,即市工人文化宫、市职工服务中心和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其中:列入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总工会 

自收自支 

65 

64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总工会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二是以服务厦门会晤立功竞赛为总载体,为厦门会晤成功举办建功立业;三是强化工会主业主责,实施四大主题工程;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厦门会晤,开展“三比一创”立功竞赛活动 

 (二)开展厦门工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 

 (三)继续开展2017“平安返厦”路费补助工作。 

 (四)推进精准帮扶,做好“两节”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工会传统帮扶品牌。 

 (五)开展第二十三届职工技术比赛 

 (六)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七)建立一批“职工爱心驿站”、开展“工会暖心行动”等为职工办实事项目。 

 (八)推进职工“求学圆梦行动”工作,加大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九)推动职工文化阵地建设。 

 (十)全力推动智慧平台建设。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厦门市总工会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收入预算为2375.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83.79万元,增长70.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5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3.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27万元; 

2. 其他资金25万元。 

(二)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2375.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83.79万元,增长70.6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3.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65万元 

2.项目支出20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3.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1.79万元,增长38.2%,主要是由于增加在职人员社会保险463万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10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劳动模范津贴、生活补贴、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经费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两节慰问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困难补助、劳动模范医疗补助、职工技术比武、厦门工人体育馆维保经费支出。 

(三)厂务公开4万元。主要用于厂务公开工作业务支出。 

(四)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务)130.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7.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27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厦门工人体育馆基建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工人体育馆建设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0万元,因我会财政拨款经费未预算“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总工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因我会财政拨款经费未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市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1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