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3 17:27

2017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中华人民共和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标准化工作计划。

3、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4、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

5、综合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制订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6、依法管理质量认证工作,贯彻国家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GB/T19000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推行质量认证和产品认证。

7、统一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

8、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9、负责本系统的干部、人事、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组织承办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全额拨款

36

36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分局

全额拨款

7

7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二分局

全额拨款

7

7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三分局

全额拨款

10

10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全额拨款

16

16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全额拨款

111

82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全额拨款

20

20

厦门市质量技术评审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1

16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差额拨款

40

36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差额拨款

38

3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紧扣“一个战略,把好“两个安全”关口,推动“三个转变”,夯实“四个质量基础”,推进“五个质监”建设,努力开创我市质监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做出新贡献。

(一)服务自贸区建设。

(二)推进质量强市战略。

(三)推进标准化战略。

(四)推进品牌带动战略。

(五)加强产品质量监督。

(六)把好消费品与特种设备两个安全关口。

(七)加强计量监管。

(八)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九)筹建两个国家级检测中心。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为22937.03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1769.82万元,增长8.3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61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12.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5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7.11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167.86万元。

(二)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22937.03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1769.82万元,增长8.3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175.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10.2万元,公用支出22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4.98万元

2.项目支出14761.4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12.0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58.23万元,增长9.58%,主要是由于筹建两个国家级检测中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9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的支出、检测检验设备的投入、检验检定及检测成本的支出等。

(二)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计量业务管理软件升级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期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3万元。主要用于质监工作业务交流合作、质监业务培训、提高质监业务水平。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27%,主要原因是:严格把关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95万元。主要用于质监工作业务交流、海西合作、对台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1%,坚持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预算相比下降11.56%,主要原因是:出台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90.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24.89万元,下降5.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8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9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1231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72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43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06.9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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