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2 11:40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台盟厦门市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政议政

(二)民主监督

(三)对台联络

(四)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台盟厦门市委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台盟厦门市委

行政经费

9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台盟厦门市委主要任务是:2017年,台盟厦门市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全体盟员,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参政履职质量,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厦门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自身建设方面

1.完善领导班子建设,每月召开一次主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议。适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2、召开台盟市委参政议政、组织、宣传、信息等工作会议,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基层支部每年至少召开6次的支部生活会。

4.加强组织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举办新盟员、骨干盟员、信息员等各类培训班,推荐盟员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适时发展新盟员。

5.继续加强机关建设。完善盟市委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6  强化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提高单位文明建设水平。

(二)履行职能方面

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选准课题,深入调研,做好各类协商及专题会议的发言准备工作。继续支持鼓励基层支部、专委会、盟员个人进行课题调研。

2.做好市“两会”议案、提案撰写及大会发言等工作。跟踪提案落实办理情况。做好平时提案撰写工作。

4.充分发挥台盟的特色,结合两岸形势发展情况,深入开展台情研究。举办台情报告会、台情研讨会等。

5.注意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报送信息。

6.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围绕盟市委在参政议政、自身建设、两岸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不断扩大盟市委的影响力。继续开展以“口述台胞家史、共续两岸情缘”为主题的两岸口述历史项目。

7.每两月出版一期《厦门台盟》。

8.加强台盟市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三)联络交流方面

1. 积极主动与台湾岛内各界人士加强联系,拓宽交往面,做好到访台胞的接待工作,选择适当时机,邀请台湾岛内人士到厦或组团前往台湾交流互访。

2.做好“海峡论坛”、“台交会”、“9.8”投洽会等相关接待工作。

3.主动联系、走访台办、台商协会等涉台对口联系单位及在厦台资企业,做好台商台生工作。

4.加强与台盟中央、台盟省委、各地市台盟组织的联络交流,做好接待工作。

5、主办或承办两岸交流活动,如“台南大(中)学生海西乡土文化研习营”、“海峡杯棒球邀请赛”等。

(四)社会服务方面

1.通过走访了解台商在投资经营及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2.继续做好与社区共建、医疗咨询服务、组织盟员为贫困地区、灾区和慈善事业捐款捐物等各项工作。

3.开展“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五)盟员活动方面

1. 组织盟员参与各项活动,支持、指导、敦促各支部、专委会开展活动。

2.组织盟员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适时组织盟员开展联欢会、运动会,丰富盟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台盟厦门市委2017年收入预算为365.4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2.08万元,增长20.4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5.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台盟厦门市委2017年支出预算为365.4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2.08万元,增长20.4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9.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56万元,公用支出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07万元

2.项目支出105.9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4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2.08万元,增长20.46%,主要是由于行政运行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10.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9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的活动经费、各类工作会议、培训班和各种活动费用,党派建设费用,对台交流费用,台胞活动费用,兼职领导费用,社会服务等相关费用,以及与台盟各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承办或协办各项活动费用等支出。

(三)参政议政43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宣传、组织盟员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培训班等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7.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七)行政单位医疗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由于2016年、2017年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台盟厦门市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与台湾岛内各界人士的交流、台盟各地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年支出相比未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台盟厦门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89万元,增长32.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台盟厦门市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台盟厦门市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台盟厦门市委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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