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18:30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厦门市贸促会主要职责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负责联络国外对口组织在厦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在厦设立的商会;与国外对口组织签订有关双方经贸及技术交流合作的协议。

(二)负责制订我市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平衡和报批;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展(博)览会组织的联系;组织以厦门名义在国(境)外举办的经济贸易展览会、洽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

(三)承担(境)外相应机构和工商企业来厦门举办经济贸易洽谈会、展览会、展示会、技术交流等工作;组织在厦门举行的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国际展览会、经贸洽谈会。

(四)开展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经贸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机构提供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及国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编辑出版有关对外经济贸易刊物等。

(五)按照我国对外经贸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我市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其他各类经济技术合作。

(六)办理经济贸易纠纷事务调解和委托代理仲裁,负责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接受委托担任企业的技术转让项目的法律顾问,接受委托代理仲裁以及承办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代理工作;办理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工作,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七)负责厦门国际商会日常事务,负责联系和管理海外贸易中心和境外代表处。

(八)承办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贸促会内设4个处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

财政拨款

20人

17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贸促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贸促系统十三五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这一战略核心任务,以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担当的精神,抓住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将在厦门举办这一有利契机,充分发挥贸促会对外联络渠道广泛、服务企业手段多样的独特优势,努力放大贸促功能作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大力推动厦门对外贸易与投资,为我市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我省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做出应有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配合中国贸促会做好金砖国家工商论坛的组织工作。

(二)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努力放大贸促功能作用。

1.围绕国家战略,深化“一带一路”活动。

2.建立全球网络,推动对外交流交往。

3.扩大海外布局,提升海外联络处功能作用。

4.深化机构合作,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发展。

5.围绕产业升级战略,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三)发挥优势,优化服务,努力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1.优化商事认证服务。

2.强化商事法律服务。

3.继续做好信息服务。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经贸对接活动。

5.继续做好外展服务。

6.积极代言工商。

(四)持续强化贸促队伍自身建设。

四、2017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17年, 厦门市贸促会收入预算为873.9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8.39万元,下降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3.98万元。

(二)2017年, 厦门市贸促会支出预算为873.9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8.39万元,下降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46.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6.18万元,公用支出103.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84万元;

2.项目支出2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商贸事务)49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3.99万元。主要用于对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25.0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5.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我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8.5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8.54万元。主要用于推介金砖国家工商论坛,推动我市文创产业、高端服务业、高科技产业等产业发展,设立海外联络点;推动厦门与金砖成员国家的跨境电商合作与交流;促进厦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贸易投资。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46%,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出访国家不同,经费差异。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外事和国际经贸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会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外事活动经费支出有关规定,经费维持在正常的工作开展范围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因预算申报时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实行,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预算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贸促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1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长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贸促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市贸促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贸促会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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