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民革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通过深入调研,提出有影响力的党派提案、界别提案、委员提案,报送重要的社情民意,在协商议政中建言献策,指导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发挥特约人员作用,推进与对口单位联系。举办重要涉台促统活动,积极开展对台对外交流交往。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民革厦门市委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 |
财政拨款 |
13 |
1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履行职能。以参与协商议政、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提出有影响力的党派提案、界别提案、委员提案,报送重要社情民意;在政治协商中建言献策;推进与对口单位联系;指导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发挥特约人员作用。
(二)推进自身建设。深入学习理论政策,积极稳妥发展党员,组织基层主委会议、基层支委培训、骨干和新党员培训等,提高支部活动质量和实效。
(三)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举行或组织多项重要涉台涉外促统活动,开展交流交往,承担民革中央在海峡论坛期间有关工作。
(四)开展社会服务。推进基层组织与社区共建活动,关心困难群众等。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 民革厦门市委2017年收入预算为467.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5.85万元,增长8.3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民革厦门市委2017年支出预算为467.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5.85万元,增长8.3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1.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5.55万元,公用支出52.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91万元;
2.项目支出116.6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8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5.85万元,增长8.30%,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的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83.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定额经费、工会福利经费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70.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特定工作的支出,包括基层活动费、七个专委会费、组织建设经费、兼职领导费用、开展社会服务费用、慰问老领导、老党员和生病住院、生活有困难的党员费用、上级领导或有影响力的党员莅厦指导、兄弟城市民革组织工作交流等特有工作费用。
(三)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46万元。主要用于为参政议政服务的各类课题调研、编写信息支出,参政议政表彰、奖励及宣传支出,由党派组织或选派成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支出及其他经财政批准的支出等。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9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项目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24.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
(六)行政单位医疗6.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3.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情况一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民革厦门市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情况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民革组织莅厦指导工作,兄弟城市民革组织来厦交流活动,接待各地民革组织来厦开展课题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民革厦门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27万元,增长0.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民革厦门市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革厦门市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民革厦门市委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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