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3 10:42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组织所属基层组织和全市盟员围绕中心工作和本市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

行政经费

16

1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主要任务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民主党派的人才优势和优良传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完成盟市委、盟省委、市委统战部、市政协课题任务,编辑参政议政文集。开展专题调研及研讨,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总结经验,对外宣传盟员风采及工作业绩。

(二)完成组织发展工作的年度目标,进一步优化盟组织的人才结构和后备干部队伍。

(三)结合民盟组织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其中有讲座及对口单位交流活动。

(四)完成《厦门民盟》的编辑发行工作(全年6期),维护好“厦门民盟”网站的运行,做好厦门民盟历史的采编工作。

(五)完成民盟中央、民盟省委下达的各项工作。

(六)做好社会服务,开展对各个共建单位的帮扶工作和文化、教育下乡活动。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 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为614.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7.82万元,增长16.6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614.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7.82万元,增长16.6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88.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0.35万元,公用支出8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88万元;

2.项目支出126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4.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7.82万元,增长16.67%,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的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412.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定额经费、工会福利经费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82.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特定工作的支出,包括基层活动费、组织建设经费、兼职领导费用、开展社会服务费用、慰问老领导、老盟员和生病住院、生活有困难的盟员费用、上级领导或有影响力的盟员莅厦指导、兄弟城市盟组织工作交流等特有工作费用和盟市委换届大会专项费用。

(三)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43.50万元。主要用于为参政议政服务的各类课题调研、编写信息支出,参政议政表彰、奖励及宣传支出,由党派组织或选派成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支出及其他经财政批准的支出等。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8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项目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36.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缴交职业年金保险。

(七)行政单位医疗9.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3.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情况一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情况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盟组织莅厦指导工作,兄弟城市盟组织来厦交流活动,接待各地盟组织来厦开展课题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年支出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9.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支出相比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9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4万元,增长13.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厦门市委员会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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