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21 09:39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市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全市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各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及其它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档案管理以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各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以及部分出国(境)常驻人员的审批手续。负责我市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四)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负责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宏观指导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具体做好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

(七)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区和市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

(八)负责党务政务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牵头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知识分子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政策,并抓好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库,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九)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机关

公共财政预算

65

64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

公共财政预算

15

10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信息管理中心

公共财政预算

8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委组织部部门主要任务是: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把握大局大势,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改革创新,聚焦主业、精准施策,统筹协调、务实抓实,着力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专业研讨班,分期分批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精心准备迎接党的十九大,及时制定方案做好精神学习轮训准备。

(二)围绕中央和省、市“十三五”规划、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及全市中心工作,以系列专题培训、联合培训等方式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着力开展“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保障金砖会晤”、“后会晤时代城市国际化水平提升”等系列专题培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三)会同市人大、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等,把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政治关、素质关。周密组织,加强思想引导和组织协调,严格按规定程序保障好“两会”选举。

(四)强化干部资源调配保障,优先保障金砖会晤和城市重点公共平台建设、地铁、机场重大工程建设等重大任务、重要项目、重点工作。

(五)抓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加强年轻干部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机制,制定新一轮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措施。

(六)根据上级部署,制定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方案,指导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司法人员分类等,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健全完善镇(街)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七)改进选调生队伍培养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亟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引进力度;深化大学生村官富民强村创新实践活动。

(八)继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发挥党组织金砖会晤、产业转型、经济社会建设中心任务重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

(九)全面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各项任务。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十)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完善“一责四化”工作机制,强化抓党建的主业和责任意识。

(十一)持续深入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抓好已实施项目的提升完善,持续跟踪落实在建项目和成熟的准备项目,促进项目加快建成并发挥效益。持续抓好软弱涣散村的提升转化工作。

(十二)夯实社区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加强社区党建“三有”建设;探索推进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轮值主席制、社区党建项目认领制、社区分支部建设、立社区党组织书记网上服务微平台建设等。

(十三)抓实抓好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总结提升园区非公党建经验做法,根据中央《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探索创新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继续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做好村居、社区、市直、教育、国企、非公等各领域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全面推广“厦门党建e家”平台运用。

(十五)扎实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厦门市贯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指导出台有针对性地地单项重点政策。抓好产业、行业人才政策的单项突破,制定航空维修骨干型人才扶持计划、市集成电路骨干型人才扶持计划等单项人才扶持计划。

(十六)持续推进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深入推进“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及各单项人才计划的实施,精心组织开展“双百计划”评选现场评审后续工作,有针对性地引进与全市重点打造的产业链相匹配的“高精尖缺”科研人才和领军型创业人才。

(十七)加强对台人才引进和交流工作,组织好第三批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后续评审工作,开展台湾特聘专家(才)年度考核,探索更加灵活、更具弹性、更加优惠的台湾人才引进政策和评审办法。

(十八)加强自贸片区人才保障力度,指导自贸片区做好自贸区人才政策落地实施,促进管委会顾问团成员作用发挥。研究制定加大航空维修等产业人才政策。

(十九)加强高层次人才团结引领服务。做好拔尖人才管理、评选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活动,有计划、分类型组织拔尖人才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和工作建言献策。

(二十)优化人才发展服务工作。加强“i人才”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推进和宣传,扩大平台的影响力和受众面。创新“双创”服务,鼓励各区整合提升一批双创基地。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为11725.7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032.71万元,减少20.5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72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25.7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11725.7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032.71万元,减少20.5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25.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62.34万元,公用支出3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7.81万元;

2.项目支出8799.99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5.7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032.71万元,减少20.55%,主要是发展专项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组织事务)2254.68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7967.99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部门专项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组织事务)547.2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部门专项经费支出。

(四)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向企业处申请的专项发展经费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1.62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经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7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50.82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8.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及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医疗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19.9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8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88万元。主要用于国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266.67%,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批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本部及信息管理中心20万元,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1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及省里各部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8万元(其中,本部及信息管理中心21.7万元,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

因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于部门预算“二上”后才正式实施,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执行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5.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55万元,增长2.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部门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02.41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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