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7-18 12:27

市人大财经委:

根据《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和市人大财经委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财政积极贯彻《预算法》和《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构建绩效管理制度框架,逐步完善绩效管理操作规程

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始于2005年,虽起步较早,改革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10年来,共对415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19亿元。但实际工作中,预算绩效与预算编制、执行仍是“两张皮”,绩效评价侧重于财务方面,绩效管理与当前改革要求仍存在不小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 2015年,我局先后赴北京、广东、深圳等地对标学习,并结合我市情况,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从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公开和问责五个环节入手,明确绩效目标、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信息公开及问责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方式,初步搭建起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框架和路线图,将预算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公开的全过程。

2016年以来,我局又先后出台了绩效目标、财政重点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部门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等一系列专项绩效管理办法、操作指南、实施细则,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

(二)大力开展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初步培养了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理念

绩效目标是预算资金使用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绩效管理的“牛鼻子”。2016年,以出台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为契机,我局首次组成编审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财务和业务处室,共召开了61场联评联审会,对89个部门的873个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审核,涉及资金222亿元,按规定基本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按照“稳妥试点、稳步推行”的原则,选取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9个部门作为试点,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通过集中会审,达到了以审代训的目的,强化了市直部门单位“花钱必问效”的意识。通过预算编制环节做实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批复预算部门,相当于下达“军令状”,为今年开展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评价设立了标靶、提供了坐标。从上述填报较好的绩效目标项目中,我们汇总梳理了23大类和124个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初步建立了覆盖范围较为广泛的绩效指标库。

(三)财政主导并借助中介,推进财政重点评价向综合绩效评价拓展

2015年,以财政部门开展的事后重点评价为切入点,我局选择了城市规划编制、职业教育、就业培训、重点技术创新及产学研项目等四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首次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其中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项目委托厦大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另外两个项目委托华南理工。

2016年,为了更好发挥财政重点评价带头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我局继续选取了两个部门整体支出(市科技局和市卫计委)、一项政策(会展旅游业扶持政策)和一个专项(学前教育项目)进行财政重点评价,探索从单一“项目评价”向“支出政策、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转移支付”的综合绩效评价转变,并首次以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

公开遴选由专家评审组按项目对报价水平、工作经验及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最终选定4家机构为:北京和广东经验丰富的专业绩效评价机构2家(金凯伟业和华南理工),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2家(德勤和恒璟)。从而既能引入先进地区成熟的评价经验及工作方法,又达到带动和培育本地第三方市场的目的。在财政主导下发挥第三方的专业智库角色,拓展了评价视野,又确保报告的可应用性,使之成为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补充和重要力量

(四)以完善政策为导向,初步探索了评价结果运用方式

去年,开展完成了2015年选取的4项目财政重点评价和落实整改工作评价结果以绩效专报报市主要领导。根据时任市长裴金佳同志“要用好评价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批示精神,我局向被评价单位下达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其中对重点技术创新及产学研项目评价过程中提出的“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等意见已采纳,市财政会同经信部门将原有的技改资金、重点技术创新及产学研资金、品牌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整合为产业转型升级资金,使得扶持政策和财政资金更为集中聚焦。

在对2016年选取的4个项目评价期间,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其中:会展业政策评价中提出的“调整部分政策,提高政策兑现率”等意见已采纳,2017年市财政已会同市会展局对会展业扶持政策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取消了没有兑现的十大领域重点展会奖励政策,将原来对台奖励政策范围扩大到国际,并降低兑现门槛等;科技局部门整体评价中提出的“针对企业不同生长期差异化需求制定科技金融政策” 等意见已采纳,市财政已会同市科技局于2017年设立科技领域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并将针对企业初创期和成熟期制定不同的金融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改革中加以深化和推进

(一)“把钱花好”的绩效意识仍有待加强

预算绩效是政府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少部门仍未真正树立起“预算绩效”的理念,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只关注“钱怎么花、花到哪”,很少关注“钱花出了什么效果”。不少部门出台的政策没有定性或定量的效益目标,如产业扶持政策未能与经济指标挂钩,政策出台后只管兑现不管效果,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仍有待健全

目前,绩效目标申报和项目资金审核仍未紧密结合,对预算单位的约束力不强;尚未对单位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进行实质性考评激励,影响绩效管理效用发挥;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停留在反映情况、发现问题的层面,与预算安排结合还不够密切;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力量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动员、典型示范,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了确保工作实效,市财政将侧重从以下六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一场变革,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共同治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预算部门应切实承担起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财政部门主要通过检查、督促、重点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为了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质量,我们将继续邀请部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合谋共评。

(二)贯彻绩效理念,推动财政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财政资金配置运作方式方法,从体制机制上改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将“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改为“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如:在建设领域试行工程总承包制、财政审核领域借鉴成功企业财务内控机制等;结合“一个发展经费,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绩效指标及考核奖励措施,内化于每个发展经费的管理办法中。

(三)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

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奖惩分明,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工作质量

对监控中预算无绩效、低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有条件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对自评开展较好的预算部门,将在今后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将按规定停止拨款、调减预算。对未按规定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自评的,由市财政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搭建绩效管理信息平台

逐步构建起涵盖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财政支出类型的多层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培育、提升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探索构建绩效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对绩效目标设定、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等环节和流程进行管理,将各部门的项目绩效管理信息资料纳入数据库,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分析,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六)逐步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绩效管理工作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府。为此,市财政将逐步推动各预算单位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将逐步依法向社会公开。通过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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