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时间:2018-09-02 17:00

厦门特区财会编辑部

610日,在福州举办的“2018年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会上,“福建省2017年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厦门市财政局率先在财政国库支付系统中开发建设的“财政资金拨付信用审查机制”成功入选,在新华网举办连续10天的网络票选中,得票位居全省第一。

    近年来,随着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保障任务的不断加重,厦门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过去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11.9亿元,比2016年增长8.11%,增支50.7亿元。特别是厦门作为经济特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向资金监管要效益,向资金监管要财力,显得尤为重要。对此,财政部门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2016年,出台了《厦门市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2017年,率先开发建设了“财政资金拨付信用审查程序”,并将其嵌入国库支付系统中。该机制运行后,财政部门实现了拨付财政扶持类资金时,自动对带有“信用审查”标识的财政资金扶持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等失信记录进行审查并拦截,对存在失信行为的扶持对象不予拨付财政资金,将失信人杜绝在财政资金的门外。

实践表明,面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滞留闲置、损失浪费等突出问题,仅仅依靠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力量和传统行政处罚手段,难以适应现实监管工作需要。对财政资金违规行为实行“财政资金拨付信用审查机制”,严格限制失信行为人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对失信行为进行行政约束和惩戒,相当于给财政资金使用主体加了“紧箍咒”,为财政资金支出装上了“安全锁”。同时,实施“信用审查机制”,也积极推动了守信践诺良好氛围的形成,进而助推信用厦门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社会信用建设一系列文件,提出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手段,加大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在申请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等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进诚信建设”“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厦门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的现实需要,是顺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趋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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