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召开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动员部署会
时间:2024-01-26 16:34

  2023年12月,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日前,在前期财政部门筛选名单、采购代理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召集各区财政部门,召开现场检查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财政部门按照工作指引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在现场检查阶段,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发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足当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治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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