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时间:2022-01-26 16:18

闽财委审厦〔20223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负责人为郑文旌。

三、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41-2211室。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21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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