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时间:2022-01-26 16:18
闽财委审厦〔2022〕3号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负责人为郑文旌。
三、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41-2号211室。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