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时间:2022-04-06 21:52

  为支持地方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中央财政首批下达4000亿元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转移支付,弥补地方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县区财政平稳。

  我市共收到中央下达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19.30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14.83亿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4.47亿元。分配区级部分已在3月31日完成100%下达,并将中央单独调度资金全额调度区级,为区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供现金流和财力保障,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有效保障稳增长、稳市场主体和保就业,同时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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