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6-22 10:39

  各区财政局、残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34号),现下达各区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03.3万元,收回年初预算市级补助资金303.3万元(详见附件),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学生助学、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方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区财政局、残联应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的支出管理及核算制度,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及残联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22日

  附件

  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思明区 湖里区 海沧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合计 备注
1 为0-6岁家庭困难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中央补助) 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93.90  40.00  40.00  55.00  30.00  30.00  288.90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34号),国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2 早期干预残疾儿童经费(中央补助) 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40  2.40  2.40  2.40  2.40  2.40  14.40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合计 96.30  42.40  42.40  57.40  32.40  32.40  303.30   
3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市级补助) 2081104残疾人康复 -96.30  -42.40  -42.40  -57.40  -32.40  -32.40  -303.30  年初预算安排追减
市级补助追减合计 -96.30  -42.40  -42.40  -57.40  -32.40  -32.40  -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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