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追加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4-01-10 10:10

  厦门港口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58号),现追加你单位2024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720万元,用于厦门港招银航道扩建二期工程,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22-水运建设”,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

  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严格按规定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有关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闽财建指〔2023〕158号文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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